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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 09:23

上交所公开谴责国盾量子股东柳志伟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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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0年7月,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柳志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柳志伟于2023年年末持有175.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9%。此后,柳志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2月8日总计出售公司股份801,997股。柳志伟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63,247股,实得金额26,783,402.31元(扣除税费金额),该部分股份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上述承诺。经监管督促,根据公司2024年7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柳志伟于2024年3月19日至7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363,300股公司股份,涉及金额60,301,341.80元(含税费金额)。

柳志伟作为公司股东,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承诺,年度减持公司股票总数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45%,违规减持股份金额巨大。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1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柳志伟回复无异议。

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柳志伟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8月29日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安徽证监局8月30日的通告,2024年8月23日,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盾量子的股东柳志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安徽证监局网站30日披露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经查,柳志伟在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2024年1月15日至2月7日期间,柳志伟违反承诺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363247股,占公司总股本0.45%。2024年3月19日至7月8日期间,主动购回公司股票363300股。

上述超比例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柳志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外据蓝鲸新闻报道,“淳厚基金二股东柳志伟至少有三个身份证号、公司股东相继退出高管层”。而淳厚基金在8月31日回应称,“二股东柳志伟确有三重身份(2个内地身份、1个香港身份),涉嫌司法套利、监管套利等。”

柳志伟是淳厚基金的第二大股东,目前持股26%,但在公司的身份仅是监事,没有高管身份。淳厚基金发布《关于淳厚基金涉及二股东柳志伟三重身份及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回应称:

1、柳志伟持有两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为33010619671020****和 43250119671020****。

2、柳志伟于 2009 年12 月被批准移居香港,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R80321*(*),不晚于2017年 5月26日,柳志伟已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3、上述身份同属公司二股东柳志伟本人。

4、结合公开信息,二股东柳志伟确系涉嫌利用多重身份进行司法套利、监管套利等一系列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淳厚基金称,2024年4月24日,公司即将上述证据线索及有关情况整理后正式向监管机构提交了相关报告。同时,在发现问题后,公司立即与柳志伟及其关联人员做好了风险隔离切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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