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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4 09:54
三网融合 广电与电信可否变竞合为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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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是IT信产业在全国12城市试点开始的四个月后,电信系率先在北京举办了“2010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两周后广电系在杭州举办了“2010ICTC国际传输与覆盖研讨会”。两会下来让人感觉到了电信和广电产业化基础的差距,公众却并未看到三网融合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现已进年尾,在参与部门的相互博弈中,来看进展并不理想,依旧困难重重问题多多,艰苦的陷入了“长考”。其实在国家关于三网融合的一系列文件中,主要说了三件事。一是三网融合将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以及文化安全;二是有关部门在其中的重新定位;三是在三网融合的需求牵引下,利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高技术新兴产业。然而媒体传媒过多的将公众目光集中在利益之争和体制问题上,互相杯葛,这样反复炒作于事无补,反而制造阻力,新增沟壑。许多媒体、专家、学者、公众都希望电信系和广电系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由竞争走向合作的“竞合”。

三网融合的棋局,国家是“裁判”要主导,不是谁战胜谁,谁取代谁的问题,此时的“裁判”最愿意看到的结果是“握手言和”。故笔者认为双方应该“合进(竞)”而不是“竞合”,即先合作再前进(竞争),通常所说的“合作双赢”。笔者就这个一字颠倒命题的浅论拙见,旨在抛砖引玉,与同仁们共同探讨和理解三网融合的真谛。

一、监管之争

国家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的政治需要决不会改变,这是国家上层建筑问题,国家需要一个宣传喉舌的舞台,舆论的阵地,信息交流的场所。三网融合第一件事已经解决,广电监管,雷打不动,这个最高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领域的舞台、阵地、场所绝不会动摇,也决不能动摇。而无论其他电信产业的或文化产业的舞台怎么动摇,怎么协调两个不同属性的行业和机构的尽职目标和利益诉求,什么分业监管,统统都应站在国家立场去指挥你的脑袋。正如罗小布先生所言:“有线就是那支笔,握笔的手是电视台,人是党和政府。因此笔杆子的客观要求,笔和手要在一起不能分,网台要融合,而不是分离,否则就动摇了整个笔杆子”。然而,时至今日,电信系对于监管问题还是耿耿于怀。某记者采访电信一技术权威时:

问:在推进三网融合问题上,业界一直呼吁的建立融合监管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答:三网融合已经成为国家宽带发展的重要战略,在这个过程中,电信运营商、广电以及周边产业都将是受益群体,但同时,三网融合也将面临体制、技术以及市场等方面的巨大挑战。为解决三网融合多头监管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转变监管思路,逐步建立融合监管体系,最终建立适应三网融合需要的体制机制。

具体而言,我个人之前曾向中央领导提出了“三步走”推进三网融合的监管策略。

第一步,由国务院成立协调机构,进行行政干预,为三网融合各方搭建协商平台;

第二步,在同一部委下设立不同业务局进行各自业务的监管;

第三步,合并两个监管局,成立统一的融合的监管机构,并将该监管部门脱离行政管理部门,成为独立机构,形成类似国外FCC、NCC或ofcom的融合监管机构。

目前来看,第一步已基本实现,今年年初中央明确推动三网融合的政策出台,就为各方的协调提供了一个可以依据的平台,但从目前来看三网融合还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充满变数的过程。

此次访谈明显与国务院关于三网融合的监管不符,还有什么变数。无非是力图分业监管各管各,还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翻版,进而不行退一步,合并两个监管局,成立统一的融合的监管机构,这是不现实也绝无可能。电信系如果还是站在自身立场,忽略最基本的定位——国家立场,人民利益,那将遗误战机失去机遇,于三网融合极为不利,将会成为阻碍三网融合的绊脚石。

监管无须争论,安全监管非广电莫属,广电必须牢牢的控制“内容监管”高地,这点恰恰是从国家利益出发,才会有广电系和电信系的自身利益,才能真正理解国家关于加快推动“三网融合”决定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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