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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8 16:17
根除伪基站“毒瘤”仍需多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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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海首例伪基站案宣判,主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月,武汉首例伪基站案判决,被告人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北京首例伪基站案宣判,被告人张国领被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以来,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伪基站专项治理活动成果显著,一大批伪基站犯罪团伙和设备被查处,垃圾短信数量急剧减少,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被打压下去,伪基站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如今,专项活动已经圆满完成组织发动、打击整治阶段,开始进入巩固总结的第三阶段。对此,作为查处伪基站的一支重要技术力量,无线电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表示,要想防止伪基站卷土重来,彻底根除这一毒瘤,还需在生产、销售、使用、查处等诸多环节上全面着手。

严厉打击不容松懈

今年年初,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泰州市管理处接到泰州市公安局电话,称“公安系统在重庆破获一起销售伪基站团伙案,泰州靖江人侯某、陈某曾从该团伙处购买伪基站设备,尚未归案,请求协助抓获嫌疑人”。

泰州市管理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骨干人员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一同奔赴靖江。在查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后,泰州市管理处技术人员根据以往查处伪基站的经验,在某论坛上查实侯某“专业短信群发”、 “定点、移动发送短信”等关键词的广告招商帖,有效补充了违法犯罪证据链。联合工作组遂兵分两路对两名嫌疑人进行布控,等到时机成熟,迅速行动,将两名嫌疑人一举抓获,并在侯某的车上查获伪基站设备一套、笔记本电脑一台。据查,侯某系某广告公司总经理,陈某是其朋友,侯某了解到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广告收益颇丰,2013年8月,两人在网上看到出售伪基站设备相关信息,于是花6万元去重庆买了两套伪基站设备,一套用于帮房地产、家居城等发送广告,每天收费1000元以上,另外一套被侯某转卖给淮安的朋友。

“这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伪基站重大案件。”泰州市管理处技术人员表示, 自去年10月中旬成功破获泰州地区首起伪基站案件以来,泰州市管理处在公安、运营商的协助下,先后在姜堰区、海陵区、兴化市、泰兴市等地破获了11起伪基站案件,抓获作案人17名,没收伪基站设备11套,有效打击了泰州地区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

在审查这些案件时,技术人员发现,作案人均从网络上购买伪基站设备,花费2万至5万元不等,包括主机、笔记本电脑及天线等配套设施,其中主机均是“三无”产品。11起案件中9起作案人为广告公司或广告从业人员,以帮助发送短信广告的形式与企业签订合同,收取费用,企业主要为房地产公司、家居建材卖场和民营医疗机构。

“近年来,政府开始大力治理短信广告滥发现象,运营商积极响应,采取手机卡实名制和治理关停短信息端口等措施,使得企业通过滥发短信广告追求商业利润的做法受到极大抑制。伪基站的出现正好满足了这一牟利需求。”技术人员说,“低成本、高利润的诱惑吸引了大批人员铤而走险,使其生产销售环节火爆,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查处入罪面临难题

早在专项行动开展之初,伪基站作案人由谁处理、怎么处理便是摆在无线电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泰州市管理处多次走访公安部门,会商相关事宜,最终确定初次查获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而根据《条例》规定,擅自设置、使用伪基站,依据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可依法没收设备,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显然,这样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于伪基站带来的巨额利益和危害而言实在微不足道。

今年年初,最高法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等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具体查处过程中,泰州市管理处技术人员发现,以上述罪名追究伪基站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不容易。自2014年1月15日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伪基站刑事案两被告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获刑责以来,全国各地的伪基站案件大多以同样的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在首例伪基站入刑案件中,法院认定被告行为符合“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这一量刑标准。然而,伪基站发送短信数量如何认定?用户通信中断数量如何认定?伪基站短信发送数量是否等同于用户通信中断数量?这些问题对基层执法来说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而且,在一些伪基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狡猾地对入罪需要构成的要件进行恶意规避,从而逃脱刑事制裁。比如非法经营罪,当事人需存在主观故意,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目的。据泰州市管理处技术人员介绍,在泰州地区查获的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出于亲情、友情等因素不收取费用但发送了相当数量的短信广告,便不能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当事人要符合“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的条件才能以该罪论处,然而,查获伪基站本身就很困难,要查到同一当事人再次犯案更是难上加难。

“伪基站体积小、重量轻、易携带,作案人通常利用汽车流动作案,隐蔽性很强,执法人员查找定位困难,往往需要借助运营商专业系统进行区域定位,然后对区域内可疑车辆逐一排查。”技术人员表示,随着打击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呈高压态势,作案人越来越警惕,汽车行驶轨迹愈发诡秘,天线放置愈加隐秘,发现伪基站难度进一步加大。

根除尚需多方努力

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多部门合作开展专项行动,社会舆论发出强有力声势,一时间,伪基站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截至4月下旬,专项行动共破获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案件3767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783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然而,治标还需治本。要想防止伪基站卷土重来,根除伪基站毒瘤还需在技术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诸多环节上全面重拳打击。

对运营商来说,伪基站好比入侵者在非法入侵,运营者作为“守护者”需要强化技术参数。通过分析伪基站发射信号特征,发现其小区重选偏置设置较大,导致一定范围内正常用户纷纷“跳巢”到伪基站网络。针对此种情况,可积极调整全网基站的小区重选偏置值,将伪基站优先级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范围。同时,配合做好查处。运营商要加强伪基站的发现和定位,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为案件处理提供有力证据。

对无线电管理部门来说,要第一时间处理运营商和用户的举报,迅速组织开展执法查处,做好现场证据保存等,为公安等部门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提供强有力保证。同时,也要勤练“内功”, 要深入研究伪基站工作原理和频谱特征等,升级更新技术装备,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伪基站监测技术培训,切实掌握快递甄别、定位伪基站技术,定期开展现场技术演练,以应对伪基站转型升级。

对公安、工商等其他部门来说,要加强网络监管,追本溯源,给予生产者“致命一击”。作案人大多通过网络购买伪基站设备,公安部门要对网上销售伪基站信息进行追查,并联合工商部门对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进行查处。同时,伪基站违法犯罪入刑还需进一步细化。工商、质监、无管等部门也要尽快出台处罚伪基站相关规定,对够不上刑事犯罪的予以行政处罚。总之,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反应迅速、联合作战的长效机制来对付伪基站。

此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伪基站的危害,营造国家严厉打击、群众人人痛恨的舆论氛围,倡导公众自觉遵守空中电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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