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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5 10:04
评论:灾害预警短信不应被钱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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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北京的特大暴雨灾难,已进入救灾善后阶段。回看在诸多因暴雨成灾而暴露的若干薄弱环节和事项中,灾害预警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受到众多的关注。

暴雨成灾后,很快就有北京市民质疑“这么大的暴雨,事前为什么不向市民发布预警短信”?言下之意,如果事先有手机短信预警发布,北京当日的交通不至于如此失控,市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也应该有相当程度的减少。

但若说北京市气象局事先没有发布预警信息,那也不符合事实。从上周五下午开始,北京市气象局就已对第二天的暴雨进行了多次公开预警。周六清晨到暴雨来临前数小时,预警更以“小时频率”发布。问题在于,预警信息均发布在京城的广播、电视和报纸上,但正处周末的很多市民没有收看收听到暴雨预警信息。如果预警信息在暴雨来临前,以短信形式发到市民手机上,相当部分当天开车出门的市民及步行逛街购物的市民,至少会抱持高度警惕,不至于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措手不及。

但为什么不使用告知率最高、告知速度最快捷的手机短信发布预警信息?北京市气象局解释了两条难处:一是手机预警尚有技术障碍,机站设置不足;二是一秒钟最多群发400条,北京2000万人口,等所有市民都收到同一条短信要费时数小时,灾害天气可能已结束,使预警失去意义。很显然,两条解释还暗含问题出在了电信运营商一方。

针对气象局的说法,三大电信运营商纷纷予以“撇清”。北京移动称“全网发送短信没有技术障碍,此前已与市政府合作多次”;中国电信的说法更明确:“电信、联通、移动在防灾、抗灾、救灾通信技术保障方面从来没有‘做不到’这个词。”

很难说北京市气象局的解释和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解释哪个更占理,但是我们需要看到,不管是公益服务短信、气象预警短信,抑或政府向市民节日问候的短信,都会产生一定的群发费用,都有一个费用归谁支付的问题。

判究防灾预警的服务性质,这属于典型的政府职能范畴。也即,在政府整个防灾减灾工作预算安排中,应当列有相应的预警信息告知服务的“子项预算”。如果没有此项预警预算,或只根据特定需要事后追认拨付且审批手续特别繁杂,那么短信预警服务在要紧关头的缺席,应当作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的一块短板抓紧落实。

从国情出发,三大电信运营商面对提供防灾预警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亦不能只打企业的“小算盘”,而必须首先无条件彰显国企的社会责任伦理,履行国企的公共服务职能,替政府、替社会、替民众分担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在这方面,此前没有事实可直接证明三大运营商在关键时刻做得很不好,但同样缺乏事实印证它们已做得很好。

2003年非典促成了国内各级防灾预警及抗灾抢险应急体系的普遍建立。鉴于近些年突发自然灾害更为频繁,且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导致灾害的放大效应迅速加强,因此整个国家的应急体系在细节方面需要改进,漏洞需要填补。当前抓紧明确灾害预警服务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显然属于可立即着手进行的急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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