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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27 15:43
微信切莫变“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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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一部智能手机,随时随地刷微信,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手机上网产生依赖感的“低头族”越来越多,有手机网民表示,有时候太忙了,一整天没时间上微信,甚至会担心错过朋友圈的讨论。用户对微信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微信用户规模迅速增长。根据腾讯2014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到4.68亿,庞大的用户规模,使微信稳坐国内移动即时通信应用的头把交椅。

古语云: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移动互联网时代,成熟的应用被后来者颠覆的风险在加大,微信之类的庞大平台,也应该有危机意识。平台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来自外部的颠覆性风险逐渐减小,微信最大的敌人,可能就是自己。

抄袭成风沉疴难去

“我采写的稿子被业内一个传播力挺强的公众号转发了,既不署名,也不标注来源,这不是赤裸裸的抄袭是什么?”记者的一位同行愤怒而无奈地表示,“为了和采访对象沟通,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准备采访提纲,现场采访和事后整理都下了很大的工夫,结果呢,人家直接复制粘贴就把我的劳动成果给‘秒杀’了。”

“目前我关注几十个公众号,每天都推送几条消息,有很多我都会认真阅读,但现在雷同的文章太多了,我已经删除好几个公众号了。”白领小王表示,大量的公众号都存在抄袭现象,阅读的感受已经大打折扣。据了解,在这些公众号中,不乏已经通过认证的机构或名人。前段时间,《中国企业家》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传媒的稿件而道歉;“罗辑思维”公众号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微信公众号的抄袭现象愈演愈烈,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程度。

两三年前,微博曾是最受关注的社交应用,一度被“网络谣言”所困扰。后来,经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净网行动”,各互联网企业联合建立辟谣平台,知名“网络大V”加入行动并正向引导,谣言在微博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网络风气大为改观。与微博相比,微信平台的私密性和封闭性更强,“信息孤岛”特征更明显,不论是治理抄袭还是谣言,工作量和难度都更大。

2月3日,微信团队在其公众平台发布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第一次删文并警告,第二次封号7天,第三次封号15天,第四次封号30天,第五次永久封号。对于不遵守平台规则,乱使用“原创声明”功能的恶意和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和被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将永久收回其“原创声明”功能,且进行阶段性封号处理。微信团队表示,微信公众平台支持并鼓励有价值的原创内容和优质服务,坚决打击和反对抄袭等侵权行为,《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对微信公众账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果发现公众号有抄袭等侵权情况,可以通过“侵权投诉”流程进行举报。据不完全统计,侵权流程上线后,累计进行封号处理的冒名侵权账号已有数万个。2月10日,微信公众号文章增加手机端抄袭举报流程。用户如发现有公众号存在抄袭公众号文章行为,可在公众号文章下方的举报入口发起举报。公众号的管理员或运营者微信号可直接以公众号的主体身份发起举报,他人举报时需要管理员确认。

姗姗来迟的处罚规则,算是腾讯给了原创者一个交代,但在利益面前,抄袭者难免“顶风作案”或采取变通手段。维护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微信团队目前能做的,一是删文,二是封号。但微信平台受理投诉举报之后,删除文章的速度完全跟不上抄袭文章的增长速度。而原创者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还面临举证难、处理慢、费用高、惩罚轻等一系列问题。抄袭者的违法成本低,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的现状,短期内很难改变。

值得反思的是,微信公众号的抄袭乱象由来已久,微信平台却一直没有“动手”,任由抄袭者肆意妄为。一方面,微信仰仗自己的平台优势,不愁没有原创者提供内容,客观上占有了“内容红利”,这对微信平台是非常有利的;另一方面,微信对抄袭者提供了过于宽松的环境,并因此收获了一部分用户,毕竟最终承担抄袭责任的是抄袭者而非腾讯,这也导致受益者对作恶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自律不奏效,就得依靠法律。在浙江乌镇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明确指出,“互联网不可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外之地’。”面对网络乱象,中国网络管理部门频频“亮剑”:一方面,提出网上活动要坚守的“七条底线”,打击网络敲诈、网络谣言,采取“净网行动”等;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当然,要真正破解微信公众号抄袭之风,腾讯公司必须“下决心、下狠手”。此外,还需要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的真心尊重,以及原创者维权成本的降低。值得欣慰的是,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已经于2014年11月在北京挂牌成立,未来还将有更多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这表明国家加强了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机构和个人,必将受到法律更严厉的制裁。

“封杀”对手作茧自缚

春节期间,各大互联网厂商都向用户派发各式各样的红包、礼品等。不过,漫天飞舞的红包,却被框定在固定范围内,微信竖起了一道“透明的高墙”,将支付宝等竞争对手的红包挡在“墙”外。与以往相比,微信此次扩大了“封杀”范围:微信店铺禁用支付宝,虾米音乐、天天动听和网易云音乐等也被“封杀”……实际上,微信屏蔽竞争对手的产品或链接早有先例。此前,微信曾屏蔽天猫和淘宝网的链接,屏蔽快的打车,等等。从被微信“封杀”的对象来看,阿里巴巴及其“小伙伴”们最为显眼。

商场如战场。从商业竞争角度看,微信的“封杀”行动似乎符合互联网领域“赢家通吃”的竞争法则,但依靠技术屏蔽能否持续获得商业利益,还是未知数。但以屏蔽对手产品或链接的极端方式来开展竞争,到底会取得多少积极成效?

2014年11月,马化腾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放出豪言,提出腾讯要“连接一切”,成为互联网连接器……言犹在耳,微信却在今年2月再次开启“封杀模式”。作为国内最受欢迎的移动即时通信应用,微信本应是一款中性的社交工具,但太多商业利益掺杂其中,微信反过来成了腾讯公司向对手“开战”的武器。看来,腾讯公司把平等、自由、开放、共享等互联网精神抛诸脑后,一门心思打造规模更大、经营风险更小的微信电商平台。但靠“封杀”的路子,不一定行得通。

规模做大之后,微信还玩起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把戏。2012年,微信开始崭露头角,但彼时,国内社交软件领域的“老大”是新浪微博。那时,“封杀”还不流行,腾讯微信为了发展用户,同时寻求内部和外部资源,初期的内部用户大量来自QQ存量用户,为了发展外部用户,微信到新浪微博打广告、挖“大V”,成效显著,短期内用户量激增。试想,如果当时新浪微博对微信采取“封杀”手段,微信的发展速度能有这么快么?微信当时在“挖墙脚”的时候,或许会说用户拥有选择的权利。但在移动即时通信应用领域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之后,微信不再给用户完整的选择权。即使有选项,也是腾讯公司已经安排好的。

依靠非市场化的手段,很难真正赢得用户。精明的用户仍然会选择最优质的电商平台,仅仅依靠“封杀”对手,微信平台不可能在移动电商领域发展壮大。微信利用非市场化手段,看似让自己的产品或业务获得了不平等竞争优势,但反过来,也是把自有产品放进了“温室”中,将其进入市场锻炼的机会剥夺了。

从更大的视角来看,开放、多赢的互联网经济,不仅在改造传统产业,也在改变甚至重塑中国经济。规模庞大、触角广泛的微信平台,理应在其中有所作为。但要想塑造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增长模式,互联网巨头们还须克服“心魔”:“跑马圈地”的习惯,“野蛮生长”的诱惑,恶性竞争的劣习……国内市场空间广阔,开放合作是必由之路。微信平台就算再大,也难以依靠“封杀”策略构建“独立王国”。给用户选择权,给对手出路,自己才有退路。微信一旦试图构建相对封闭的产业生态圈,也就意味着自我束缚的开始,那将是自毁长城的失策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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