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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8 14:34
手机“黄祸”拷问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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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被曝光过的手机色情网站,不仅没有被关闭,反而成为更多色情网站的中转站,大肆传播淫秽色情视频、图片、文字。这些手机色情网站何以如此猖獗?央视1月2日晚播出的《每周质量报告》为我们找到了答案,用一句话概括即是:手机“黄祸”泛滥的背后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商业伦理的塌陷。

毋庸讳言,对于色情网站,很多国人的态度是暧昧的,有些人认为这没啥大不了,有些人则是色情网站的忠实或临时“消费者”——否则,那么多色情网站靠什么存活,让色情网站死灰复燃的利益驱动力从何而来?我无意对这些“消费者”进行道德批判,但我想强调的是,假如你家里有一名中学生,他成天沉迷于手机色情网站不能自拔,这个时候,作为家长的你一定会焦虑万分并对色情网站恨之入骨。

是的,色情网站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其更大的问题在于毒害青少年,所以,请理解家长们的愤怒和憎恨,请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首先应作出努力的是移动通信运营商以及政府监管部门。

通过央视的报道可知,很多手机色情网站之所以死而不僵或者从未死过,重要原因在于移动通信运营商舍不得下手封堵,甚至不惜暗中袒护。本来,运营商通过手机网站获利,根据责、权、利对等原则,他们理应对手机网站担负审查之责,审查起来也并不困难,普通民众都能发现问题,但运营商就是无所作为,即使有群众举报,他们也往往不为所动。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些手机色情网站竟然与移动运营商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中国科学院的一个课题组发现,在抽样的198个手机色情网站上,竟然有12个“P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的各类移动业务安装包36个;中国移动南昌市新建县移动公司的一份测试报告显示,由中国移动代收费的一些电信增值业务竟然通过手机色情网站推广。

手机色情网站经营者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社会责任,人们也许只能徒苦奈何,但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眼里不能没有社会责任,更不能与手机“黄祸”同流合污。任何合法企业获取利润必须以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为基础,以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前提,更应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己任,何况,我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更应该在遵守法律法规、践行商业伦理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我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当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时,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而在现实中,有哪家运营商切实执行了这条规定呢?移动运营商视利润如至宝、视国法如无物,任由商业道德底线一步步沦陷,手机色情网站岂能不泛滥成灾?

哪怕是对于央企,我们也不能指望他们靠道德自觉来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商业伦理,所所以,打击手机黄祸,还须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一方面,要对手机色情网站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封堵手机色情网站不力甚至暗中袒护的运营商,应在相关法规中增设罚则,一是罚款,二是处罚其负责人,一直罚得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为止。健康的商业伦理从来都不是建立在道德自觉之上,而是建立在严格的法纪与监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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