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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5 11:07
“新政”磨刀 网络支付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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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对申请支付牌照的企业设定了门槛,并对相关权责,如沉淀资金的安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在非金融机构支付中占重头戏的网络支付来说,《办法》的颁布将对其市场格局有着重要影响,同时也为网络支付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涉及范围广,把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都界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然而,对于我国支付市场而言,目前非金融机构支付尤其是网络支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2009年,我国网络支付使用率达到24.5%,市场规模超过5700亿元,网上支付交易额连续5年增速超过100%。那么《办法》的出台将会给网络支付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刚刚萌芽的网络金融服务将因此而夭折还是寻找到一片更广阔的天地?

“生”还是“死”?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尤其是网络支付市场开始清洗。”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表示。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办法》的出台不可避免地让整个网络支付市场的格局发生变化。

尽管目前全国排名前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注册资本应该都在1亿元以上,但是,对于其中的网络支付企业来说,申请全国范围支付业务的1亿元注册资本和地方性支付业务的3000万元注册资本仍是很高的门槛。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许可证的公司可能只有依托强大母公司的阿里巴巴支付宝和腾讯财付通以及易宝等少数几家公司。

并且,《办法》要求申请的主要出资人必须实现连续两年以上盈利,这一点对绝大部分规模较小的网络支付企业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有业内人士表示,仅这一要求就将使目前八成以上第三方支付企业丧失申请牌照资格。

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2009年网络支付市场中,支付宝和财付通分别占据52%和24.7%的市场份额,而ChinaPay、快钱、环迅支付、易宝、首信易和网银在线则以10%以下的份额列于第二梯队,其余网络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均小于0.1%。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一方面,一批没有足够实力的小型网络支付企业将退出市场,而目前网络支付行业排名前几位的企业将借“许可证”的东风进一步扩张自己的版图,行业或将形成垄断的局面。另一方面,这种“优胜劣汰”将会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储备也将提高企业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和应对网络安全问题的实力,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

“保”还是“管”?

专家指出,国家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的监管十分必要。目前,国内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公司有上百家,由于之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规范,整个行业一直处于自由生长的状态。

很多小型网络支付企业资本不足、基础设施不完整,无法应对例如钓鱼网站、密码盗用、网络诈骗等在网络支付行业屡见不鲜的问题。一些网络支付企业甚至利用自身平台参与了诸如网络赌博或为色情网站提供支付支持等违法的商业活动,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前不久揭露的电子支付平台“快钱”高管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的事件,就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而《办法》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这种监管不是政府完全管死,而是通过设定门槛、加强审批等行为保障行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根据《办法》,上述有过不良记录的公司都将不符合央行的审批条件。并且,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保证了消费者资金流向的透明度。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办法》意在规范行业,以避免监管纰漏导致风险出现,其中保证资金透明度对监管非常关键。他强调,支付清算行业与国家金融安全关联度非常高,聚集的客户资金量非常大。如果政府管理不力,一旦出现违规经营就有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央行对该行业进行统一的管理规范、发放牌照,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守”还是“拓”?

面对新的行业格局和发展环境,有专家认为刚刚萌芽的网络金融服务会因此而夭折。但是,尽管他们面临着更高的进入门槛和业务开展的更多限制,同时也有更加广阔的金融业务新天地等着这些网络支付企业去拓展。

目前网络支付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互联网型的支付企业,经营策略偏互联网化,依托的也是互联网的技术资源或者是有一定实力的互联网公司,例如支付宝;另一类则为金融型的支付企业,经营策略偏金融化,依托银行和银监会等金融机构资源,更注重交易安全和风控,例如汇付天下。专家认为,《办法》的颁布对网络支付企业的金融背景和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一些互联网型的网络支付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金融业务的研究和拓展上,甚至一些互联网型网络支付企业会选择向金融型网络支付企业转型

另外,在互联网时代,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也需要借力于网络支付企业。今年5月,汇付天下就宣布完成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已获准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服务。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一方面,国家有意逐步将网络支付引入类似基金等交易金额大,对安全、风控等要求很高的领域。另一方面,在解决了交易成本和资金安全问题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也需要适时引入网络支付企业,通过它们提供的网络化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帮助金融机构降低运营成本,在近4亿网民中开拓网络支付的长尾市场,提供成本更加低廉的优质服务以满足互联网时代的用户需求。因此,从企业的发展角度来看,《办法》的颁布有助于网络支付企业未来涉足更多的金融服务领域。

链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1.网络支付;2.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3.银行卡收单;4.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网络支付:根据《办法》,网络支付行为包括:1.货币汇兑;2.互联网支付;3.移动电话支付;4.固定电话支付;5.数字电视支付等。

众说纷纭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尤其是网络支付市场开始清洗,刚露头的移动支付市场也被提前纳入监管体系,完全市场化意义上的网络金融萌芽可能由此破灭。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陈震:此前支付业务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信用状况与抗风险能力不足。而此次发布的《办法》对支付机构准入门槛给出了明确限制。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此次《办法》出台,相当于央行为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放行,而从《办法》规定的条件来看,门槛并不高,包括资金托管、注册资金规模等规定,市场上有规模的该类机构应该都符合要求。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办法》的出台并不是一棒子打死所有经营者。对于支付宝、联华OK卡这样较正规且具有较长支付业务经营经验的公司基本不会造成威胁。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未经央行批准而私自经营支付业务的不规范的机构,例如一些美容院、理发店和洗衣店等,不经央行许可发放会员卡,以及一些未经许可投放使用的POS机等。

《办法》的出台,表明了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央行对市场上一些公司经营范围更清晰的界定,一方面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艾瑞咨询第三方支付行业分析师胡媛媛:由于支付行业需要有安全和技术的投入,小企业难以保证,《办法》出台提高了行业的门槛,使有实力的企业留下来,也保证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此外,在没有牌照之前,多数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处于“胆战心惊”的状态,发展业务的同时也担心政策变动造成损失,对非金融机构的保障性不够,此次《办法》出台后,意味着企业将面临同样的竞争环境,有利于行业的公平竞争。据预测,目前市场排名前十位的公司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一些地方性的小企业很可能将被拒之门外。

企业回应

支付宝:支付宝对管理持欢迎态度,此次《办法》的正式出台对规范行业是好事。支付宝将会积极根据规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从现在开始到申请到许可证期间,用户日常使用不受影响。在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支付宝的份额超过半壁江山。

财付通:财付通市场经理张抗表示,《办法》出台是个好事,将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和良性发展。《办法》告诉大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行业发展创造必要的法律环境,也为个人用户的资金安全提供一些制度保障。

汇付天下:汇付天下相关负责人称,《办法》将有利于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汇付天下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申请。

瀚银科技:瀚银科技CEO张莉表示,公司从2006年至今已和相关支付企业一起与央行进行了密集的沟通,致力于手机移动支付的瀚银也提前进行了合规的准备,拿下牌照将在预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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