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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3 11:08
独家探秘互联网电视管理细则 政策将从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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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天,互联网电视政策关终于开始松手了,而随着三张牌照的发放,一系列互联网电视的产业规范也开始逐步亮相。据悉,广电总局目前正对互联网电视的相关行业管理规范进行细化。

根据流媒体网了解的情况,此系列规范更多针对视听节目,在产业初期采取了从紧的思路。虽说其出发点是希望此产业健康发展,而非简单管制。但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互联网电视产业也随着政策的具体和细化,显得越加复杂。其具体的发展形态已离原本设想中的互联网电视渐行渐远,更类似是边缘化了电信运营商的“IPTV”模式。

从牌照发放角度来看,互联网电视牌照分为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其中内容服务牌照将主要针对国有电视台,集成业务牌照目前主要以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及杭州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为主。从各自的职责来看,前者是CP的角色,后者为SP。由于在内容源上采取了国有可控的思路,可有效保证内容的合法合规。但目前的网络电视台普遍存在大而非强的问题,这可能会导致丰富度和灵活性上有所欠缺。而且集成各大电视台的内容,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分发落地,对于现有的有线数字电视会形成一定的冲击,并且分流其广告业务。

从合作伙伴来看,互联网电视对于家电厂家是一个发展契机。据悉,为了更好的扶持民族工业,此次互联网电视的合作范围将不包括国外品牌电视厂家,并且对于带有境外平台的电视机进行限制。不过,似乎从广电总局的角度很难独立限制电视机的功能。

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形态来看,根据规范,目前互联网电视的主要针对形态为电视一体机,尚不包括机顶盒+电视机的形态,后者随着产业发展将仅限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而这在保证监管可控的前提下也将引发互联网电视和IPTV的市场竞争。

从具体的运营实施来看,将对目前家电厂家的互联网电视平台进行再度审核,所有自建平台都需要关闭,并切换到现有牌照运营商的系统平台上,以保证运营可控。另外,据说未来所有的家电厂家的每台电视终端客户端只能植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不得再植入其他平台的客户端。但是,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电视机,可以植入不同平台的客户端。也即未来某一电视机品牌,如TCL42寸互联网电视会出现ITV42-C(CCTV)、ITV42-S(SMG)、ITV42-W(华数)的格局。这将直接推进集成牌照商之间的竞争,而用户也面临着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商选择问题。而这可能会和原本消费者心目中互联网电视的迅雷、土豆等互联网多元化情结有很大落差。

随着互联网电视的规范细化,外资品牌不能进入,机顶盒厂家无法借力,国内家电厂家需要改造,其启动之路并非坦途。而且互联网电视发展初期,牌照商和终端厂家之间彼此利用的心态严重。家电厂家按照终端数缴纳给集成牌照商内容使用费,虽可解决产业初期的收入模式问题,但长远来看,互联网电视内容来源电视台,收费模式并不清晰,用户是否愿意为内容而持续买单?缺乏电信有效的收费渠道,靠点卡等形式是否能撬动消费者口袋?都尚未知。

互联网电视在启动的喜悦之后,需要进一步清醒的思考,尤其是在产业规范的前期制定中,更需要保持兼听则明的好习惯,千万不可过于从政策、行业保护角度考虑问题,忽视产业链话语声,从而扼杀了产业发展活力,使得互联网电视也重蹈“IPTV”成长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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