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疆通信管理局的大力推动和协调下,新疆电信、新疆移动和新疆联通共同签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赁费用结算协议》,就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共识,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悉,这是全国三家省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间首次签订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赁费用结算协议,实现了全疆各地州分公司全部按照统一价格标准进行全额结算,做到了“同一时间、同一步调、同时支付”。
自2009年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展以来,新疆通信管理局经六次修改后制定了《新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费结算办法》和《新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费价格标准》,有效解决了各电信企业间争议较大的遗留问题,为行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新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节约建设资金4.35亿元,4年来累计节约资金近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