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讯 4月12日消息(南山)同洲电子近日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发来的《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6)深仲裁字第 557号》,获悉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终局裁决。
裁决结果显示,袁明以其所持有的1.23亿股同洲电子股份抵偿小牛龙行8.7亿元欠款,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将该股份过户登记至小牛龙行名下,并支付利息71.5万元。
公告显示,袁明与小牛龙行在3月10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袁明向小牛龙行借款8.7亿元,袁明以其所持有的1.23亿股同洲电子股份向小牛龙行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以其控股子公司同舟共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然而,上述《借款协议》签署后,小牛龙行按照约定共发放了8.7亿元,但袁明只将其所持有的1.22亿同洲电子股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而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担保。为此,小牛龙行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通过“仲裁和解”的方式,袁明转让了其持有的同洲电子所有股权,小牛龙行将成为同洲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小牛龙行将向袁明支付3.3亿元,作为受让同洲电子1.23亿股股份的补偿金。据此计算,加上8.7亿元贷款本金在内,同洲电子1.23亿股股份价值为12亿元,正好相当于该部分股份当前的市值。
小牛龙行还拟向袁明支付3亿元,作为对袁明转让同洲电子股份的奖金。
分析人士认为,奖金实际是“卖壳”让出控股权的额外费用。
2014年同洲电子转型不利,陷入巨亏。2015年初袁明辞去了董事长职位,并开始大手笔减持同洲电子股份。通过本次仲裁,袁明“曲线救国”变现全部股份,并失去了其一手创立的同洲电子。
2015年以来同洲电子陷入持续动荡,多名高管离职。根据公告,同洲电子2015年第一季度预计亏损500万——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