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2026/1/5 17:50

短信营销扰民,谁来承担责任?

0
0

短信息作为即时性强、覆盖面广的传播载体,已成为备受经营者青睐的营销手段,短信营销扰民问题随之而来。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应由谁承担责任?从民法角度讲,短信营销扰民涉及追究经营者侵权责任问题。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应看经营者的短信营销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C114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2291号-4

C114通信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 用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