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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5 11:06
知识产权上演“中国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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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部时间2月2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就华为起诉摩托罗拉公司和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一案,正式作出裁决,颁发了初步禁止令,禁令范围不仅包括1月14日临时限制令中提出的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转移华为的保密信息,还增加了要求摩托罗拉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华为保密信息的安全删除检查等要求。至此,华为诉摩托罗拉获得初步胜利。然而,该事件的意义却并非仅在于其结果本身,而在于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通信企业,开始主动利用知识产权规则去参与国际市场的角逐,此前中国通信企业单一被动应诉的局面正在发生改变。

近两年来,通信设备制造商一直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领头羊,但伴随着其在全球竞争力的变大变强,“走出去”的步伐却开始变得艰难起来。从贸易保护主义到威胁国家机密,乃至各种知识产权诉讼……中国通信企业从2010年后金融危机时代开始,前所未有地在海外市场拓展上屡屡受挫。这一方面反映出中国通信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已令海外企业备感威胁;另一方面也提出了一个更为严峻的课题,即在打“先进”牌而不是“低价”牌的“走出去”2.0时代,如何才能继续赢得市场?

知识产权竞争,是有着高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的通信业竞争的最高形式,必然会成为中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利器”。与中国通信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相对应的,就是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不断增加。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一语道破个中玄机——“这表现出外企欲以知识产权为手段,遏制和延缓中国企业占领国际市场的步伐”。而我们可以预见的则是,随着中国通信企业实力的增强和海外市场的拓宽,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将会成为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一种“常态”。在此情况下,中国通信企业必须学会主动出击,使之前一味遵守的游戏规则能够为我所用。

那么,中国通信企业目前是否已经具备了利用知识产权去主动出击的实力和能力呢?答案是肯定的。今天,华为、中兴等公司不单凭借着名列前茅的市场业绩而跻身全球一流通信企业行列,其研发实力以及将研发成果转化为专利的能力也着实令人称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显示,在2010年国际专利申请数排名中,中兴与华为分列第二位和第四位。这就使中国通信企业能够非常“有底气”地去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并在竞争中获胜。例如,华为通过诉讼,既实现了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又实现了对竞争对手的遏制,同时也为其进军“屡败屡战”的美国市场提供了一个机会。

华为诉摩托罗拉事件,标志着中国通信企业在海外扩张之路上的一次巨大转折,即成功登上知识产权这一顶级竞技台,化被动为主动,运用最高级别的游戏规则去谋求市场业绩。正如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所说:“华为反击摩托罗拉是中国企业真正‘走出去’的表现,是一种战略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更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对于中国通信企业乃至其他谋求“走出去”的家电、纺织等企业而言,在这条实现战略转折的新征途上,华为已经开了一个好头,而学会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正是当前最需要完成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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