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梳理涉及有线电视服务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两部门强调,各地做好新制定收费标准和原标准衔接工作。(济南日报8月29日报道)
在现代社会,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收费都需要举行价格听证。这不仅是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现实需要,更是价格合理和程序正义的必由过程。缺少了这个群众参与博弈的环节,部门利益最大化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价格制定者的定价思维。在这种思维下,价格制定权最终也会变成对公众财富的“合法掠夺”。
但在一家独大的利益格局下,作为公益性质的数字电视收费却鲜有地方广电部门举行价格听证,数字电视收费完全就是广电部门“关起门来定价格”。事关切身利益的电视用户不仅没有参与权,对数字电视的很多收费项目也不甚明了,对数字电视的运营管理成本更是一无所知。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用户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各种不规范的收费充斥其间,而且由于一家垄断用户丧失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能接受运营商单方面的定价。
事实上,数字电视原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但从现在情况来看数字电视却变成了百姓的负担。不仅电视画面质量没有明显改善,而且收费和各项规定也不尽合理。用户意见颇多,网上更有数字电视“十宗罪”之说。数字电视并无“原罪”,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却被用户所诟病。尤其是在具体的收费项目上,用户的意见更为普遍。显然,问题并不出在数字电视本身,而是出在各地广电部门自己设定的各项不规范的收费项目上。归根结底就是价格制定程序不正当。
而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广电总局就制定下发了《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价格听证,调整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但各地广电部门鲜有举行价格听证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高低完全是由自己说了算。用户只能被动接受垄断部门的单方面定价,同时由于一家垄断用户也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在这样一个缺乏利益博弈的前提下规定的价格受到各方质疑,甚至是抵触。
此次,两部门要求取消有线电视服务不合理收费,让广大用户颇为欣慰。但取消不合理收费,首先就需要广电部门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和运营成本。包括机顶盒的成本,手续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成本等等,以及各项收费的标准和运营利润都应该向社会公开。没有这些公开,公众也就不可能知道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其结果就是这样的要求得不到彻底执行。同时要举行价格听证充分听取用户意见,规范各项收费坚持透明公开原则。这样才可能制定公正合理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