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讯 7月13日消息 在近日举行的“2017中国互联网信息消费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巡视员李颖表示,信息消费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目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宽广的领域之一,对扩大整体消费、带动投资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由2013年的2.2万亿增长到2016年的3.9万亿,年均增幅达到21%,占居民最终消费的比重约9.2%。
与此同时,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更加深入。信息消费的主体规模持续扩大,边界快速拓展,模式深刻调整。信息消费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正在从信息的消费向信息加消费,从线上为主的消费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转变。
一是信息消费群体持续扩大。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2016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1.4%,网络用户持续扩大,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10.9亿,信息消费的新生态快速崛起。20岁到3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达到53.5%,80后、90后在网络购物用户中的占比超过65%,成为网络消费的最中坚的力量,带动信息消费向个性化、品质化方向发展升级。
二是信息消费边界快速拓展。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日益丰富,居民的信息消费需求由传统的语音、短信等通信服务向应用服务和数字内容延展,数据流量占居民通信支出的比重由2013年的30%提升到2016年的52%。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直播等新型的信息消费持续扩大,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创新活跃,交通出行、旅游住宿、餐饮外卖等领域的新型应用迅速崛起。2016年,网络外卖业务较上年增长了83.7%,农村电商、工业电商、跨境电商等快速发展。
三是信息消费的模式深刻调整。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支付手段、版权保护技术等不断成熟,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信息消费在居民消费中的占比不断地提高,付费习惯日渐成形。例如2016年数字化阅读率已经达到了68%,市场规模达到120亿左右。网络视频付费用户突破7500万。在“互联网+”、“双创”等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分享经济模式快速兴起,成为新的消费习惯、消费模式。共享单车、在线短租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
四是信息消费的体验明显改善。移动互联网、在线支付、物流、快递等支撑手段日益成熟和便利。例如,已有超过85%的超市便利店可以使用移动支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地增强,个人银行账户和身份认证工作深入落实;打击通信信息诈骗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诈骗电话、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明显减少,用户个人信息保障力度不断增大,电话用户全部实现了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