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铁塔的积极争取下,近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推进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和规划工作。
在收到《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后,内蒙古铁塔为加强区内落地效果,紧紧依靠通信管理局,多次走访并争取到了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支持,最终形成了此文件。
一是明确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管理主体。要求各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铁塔专项规划由铁塔公司负责。目前各盟市通建办机构常设在铁塔公司,由盟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负责人。
二是要求由铁塔公司牵头开展5G专项规划。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相关网络基础参数,与铁塔公司组成联合规划组,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5G站址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要求形成站址规划动态更新机制。文件要求各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要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针对年度更新站址,研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四是推动“社会塔”和“通信塔”的双向转化。要求铁塔公司积极利用市政路灯杆、监控杆及其他公共杆塔资源,尝试采用宏站微站结合、室内室外结合的立体组网模式完善通信网络布局;要求社会各行业积极利用通信基础设施开展公共服务功能,推进通信设施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全社会公共资源共享水平。
五是深化全量基站共建共享。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将包括宏站、微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在内的全量通信基站建设需求纳入共建共享管理,由铁塔公司进行统筹,合理整合资源,提升共建共享水平,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办巡查。
《通知》还对移动通信铁塔规划管理、站址用地保障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且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针对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的规划和建设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此文件进一步为内蒙古铁塔健康发展、快速转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