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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9 08:29

两会专访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肇庆移动刘广河:加快社会治理和网络秩序治理数智化发展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人民邮电报  宁风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信息化手段是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肇庆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广河在两会期间接受《人民邮电》专访时表示,建议以社会公共利益为落脚点,加快社会治理和网络秩序治理数智化发展并健全相关法治建设,助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数智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目前,全国各地正加快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刘广河认为,“‘信息化、智能化’的关键在于对大数据的使用,只有利用大数据分析,才能实现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协同,让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服务效能提升。”

刘广河表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基础数据资源共享滞后于跨部门数据交换,大数据应用以基础数据资源查询和可视化展现为主,较少进行关联应用和深度挖掘;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数据横向共享未能充分打通、技术路径各不相同等多方面问题,制约了跨单位的业务协同、应用整合。

对此,刘广河提出关于加快社会治理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筑牢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基础的建议。首先,要破除数据共享壁垒,成立国家层面的专职机构或工作小组,加快建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平台。其次,要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建立比较规范的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数据采集标准、统一,加强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三,要强化数据应用能力,打造一批标准化、可复制、全国性的典型治理应用标杆。

遏制网络诽谤,规范网络社会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大规模普及,我国网络诽谤案件的数量在逐年上升,严重侵害了被诽谤民事主体的合法名誉权,影响了网络社会秩序,成为社会一大治理难题。

结合与公检法机关的研讨与实地走访,刘广河认为,网络诽谤犯罪增长成因众多,主要包括网络技术为网络诽谤提供便利条件、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维护存在一定难度、网络诽谤自诉人举证存在困难三个方面。对此,刘广河提出建议,一是设置新的规范准则,尤其是立案标准以及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的标准,有助于明确诽谤罪的公诉界限,维护自诉程序的独立价值,在公共利益与被害人的隐私和个人意愿中取得平衡。二是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模式,公布国家机关对于自诉人取证的帮助,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公民维权成本。三是以技术手段加大网络运营平台监督力度,明确网络运营平台的管理责任,完善打击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制度。

健全检察公益诉讼法律体系,构建良好法治环境

自2014年10月,党的第十八届四次全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历了6年多从探索、试点、全面推广的阶段。

刘广河表示,公益诉讼无论从案件数量、效果,还是社会关注度等方面均成效显著。但随着公益诉讼制度不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立法规定分散、条文数量少、内容过于原则、不同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等现状,难以满足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对相应法律制度的客观迫切需求。

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要求“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对此,刘广河提出公益诉讼单独立法的建议,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以及其他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实体和程序问题,并研究解决公益诉讼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包括:明确检察机关的权力和义务,建立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区分与衔接机制;积极审慎的扩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完善公益诉讼管辖原则,探索建立由公益受损地检察院提起诉讼制度;细化调查取证权的内容;规定证明责任;有效保障公益诉讼的执行;明确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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