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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
2011/5/18 14:23

付亮:三网融合需在“竞合”中稳步推进

通信信息报  戴鑫

只有监管机制进行了调整,才能真正做到平等地对待广电网和电信网,最终促进他们在竞争中融合发展。毕竟竞争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融合过程中也只有在不断竞争中中,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武汉移动日前与武汉广电达成协议,一直备受关注的“武汉首个三网融合套餐”同期出炉,用户可率先体验“三网融合”。据称,这在全国尚属首批。按照武汉移动负责人的说法,“三网融合套餐”将满足大多数用户家庭对于通话上网和看电视的数字化需求。

1399元年费,享受一年期2M宽带、互动高清电视以及600元话费……这样的宣传及描述,看起来的确很美。然而,专家和媒体却并不买账,《中国青年报》更刊出了,题为“三网融合不该成‘一网垄断’”的报道。解读三网融合的“武汉模式”,号脉三网融合症结,建言未来发展,对此记者采访了著名电信分析师付亮。

市场博弈下的“武汉模式”

“三网融合”应该是一种业务的融合,体现在终端上,让用户拥有更多的选择权,用户花同样的钱甚至更少的钱得到更好的服务,“武汉模式”恰是反其道而行之。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所谓的“三网融合套餐”是以打包的形式出现,用户没有选择权。当一种服务打包出现、强制销售时,其实已经是垄断了。可以说,武汉移动与广电联手,双方还是各自经营各自业务,所谓融合只不过是营销手段的整合,用户的选择权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缩小了。

付亮则认为,武汉所推“三网融合套餐”,与整体进程较为缓慢的三网融合相比算是一个突破。因此,外界的关注度较高。这一案例也反映出,运营商和广电的竞合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不管外界如何看待,肯定都会以各种形式来出现。“武汉模式”应该说是在目前情况下,出现不同竞争对手的竞合关系,不能简单说成合作。移动和广电选择了自己相对较弱的一个领域作为合作切入点,这也是典型的一个竞合模式,其本质和初衷肯定是“有利可图”。

实际上,三网融合目前还只是处于简单试点阶段,真正渗透到业务方面的合作还是很少的。因此,武汉移动与广电的合作,更多还是体现在促销方面。如此一来,虽然此次移动与广电的合作实现了三网融合“新突破”,但从长远来看,此次双方合作有可能意味着,中移动、广电联合抗衡宽带市场中电信、中联通成为一种趋势,这无疑将使三网融合远离当初的本意,使得部门利益之争再次成为主角。

甚至可以说,这次合作基本无关三网融合,而是一场互相利用的市场博弈。武汉数字网络联手武汉移动,开始大举进攻武汉电信的宽带接入市场,这个打着三网融合旗号的合作吹响了战斗的号角。类似的合作实际已经在南京等地出现。

三网融合“在路上”路很远

三网融合进展远远落后于国家决策部署,业界对其前景大多抱着担忧的态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三网融合的各种悲观论调悄然蔓延,诸如“三网融合面临夭折风险”的疾呼之声也不绝于耳,甚至有人表示,三网融合已经结束。

诚然,说三网融合已然结束难免有些绝对的意味,但提及三网融合现状,付亮表示,从去年年初提出到现在,三网融合进展相当缓慢,这也说明在现有的管理机制下,想快速推进三网融合实际上很难。并且,从国务院相关推进方案的提法来看,三网融合第一阶段,到2012年底前,仅仅是“完成电信和广电的双向进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可以说,这也是建立在现有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即便达到这一目标,与三网融合的目的,以及效果相比,仍会存在明显的差距。

况且在发展进程中,三网融合正面临着诸多困境。其中主要原因是广电、电信两大部门围绕播控权竞争激烈,这也导致了质疑与悲观情绪的声音出现。在这两大部门中,广电行业体制现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也就是行业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而电信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以工信部为核心集中、垂直的管理体制。

广电方面,长期以来地方“自然垄断”的影响,造成台与台之间产业和经营体制不能相互融合,发展方式与市场化要求之间处于“脱节”状态。并且,由于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广电管理者的角色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变,组织内部结构不符合市场需要。此外,广电内部观望怀疑情绪浓厚,网络意识、合作意识淡薄,相比之下,电信的准备要比广电充分得多。

如今,三网融合在广电市场化主体迟迟未出,舆论战此起彼伏,竞争被过分强调的环境下踽踽而行,虽说已然在路上,但毫无疑问路还很远。

“竞合”发展远比竞争重要

总体而言,目前三网融合仿佛是“你争我斗”的味道更重一些,并未真正意义上向着融合的方向发展。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该如何扫除症结,最终在契合初衷的基础上,打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

付亮指出,首先广电方面,应当把制、播、管分离。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说的“制造的内容”也包括一些处在“广电系”以外的,包括一些民营的影视公司,互联网视频公司,还应该包括非视频类内容。将这些内容放到一个监管体系下。事实上,文字、视频、图片融合在互联网时代已成为趋势,很难再做严格的界定。内容监管部门应该将这些内容放在同样的位置来对待。如此一来,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与广电电视台在内容方面便可形成相对的竞争关系,而非如现在的广电掌控主管权后,对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做内容进行明显的限制。

其次,在网络监管方面,广电必须做到中立,内容监管方面,同样要做到中立。谈及内容,在目前的国家网络电视台中,广电只是将其所拥有的内容进行整合,本质与其他视频网站并无差别。一些地方的电视台的内容,同样是卖给这一网站。

相比之下,工信部本身行业的监管和运营商的关系相对较远,但原属工信部的网络监管也应该从整体开率,做到“网络中立”,以中立的态度来监管广电网和三大运营商的网络。换而言之,未来网络监管所要面对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三大运营商,而是“四大运营商”。

付亮指出,只有监管机制进行了调整,才能真正做到平等地对待广电网和电信网,最终促进他们在竞争中融合发展。毕竟竞争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融合也是在不断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采访中,付亮频频提到的“竞合”令记者对三网融合的“武汉模式”有了新的理解。的确,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竞争,但“竞合”理论强调的是合作(或融合)的重要性,首先就须克服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因此,是否过分强调竞争,不仅仅是理论的争辩,更关乎三网融合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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