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端网协同助力 5G 消息规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其中指出,手机生产企业按照 5G 消息相关行业标准及进网检测规范,完成计划上市的 5G 手机系统设计和功能升级。在过渡期结束之后,手机生产企业新申请进网许可的 5G 手机需支持 5G 消息,并随附提供相关进网检测报告。对于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已申请进网的 5G 手机型号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手机生产企业通过产品系统升级等方式实现 5G 消息功能支持。
其中还提出,坚持安全底线,加强风险防范。基础电信企业建立健全 5G 消息业务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和机制,加强业务规范管理和用户权益保护,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手机生产企业设置 5G 消息功能开关,规范 5G 消息的界面显示,显著区分 5G 消息与普通短(彩)信息等其他类型信息。不得擅自改变 5G 消息显示内容和形式,不得混淆信息发布主体和传输渠道。加强对于移动应用程序调用 5G 消息的权限管理,防范因相关违规调用所引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
附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