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各种谎言发短信骗钱的伎俩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但居然还有在素昧平生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打电话骗钱。不久前,柯先生就在没有辨清声音的情况下,被陌生电话骗款1万元。所幸他及时醒悟,立即报警查封了骗子的账号,并于近日依法起诉到法院,挽回了损失。
据柯先生称,不久前,他接到一个手机号码13794332355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是他一位姓王的朋友,刚换了手机号,正出差在外地,适逢有一个朋友急需用钱,请柯先生向其指定的赵某的账号内汇款1万元。因为一时粗心,柯先生并没有仔细辨清对方声音,也没有仔细询问验明身份,便贸然往对方提供的账号内打入了1万元。
事后,回过神来的柯先生怀疑有诈,赶紧拨打王姓朋友原来的手机号码。这才发现,他的朋友根本没有换号码,也没有要求过借款1万元。确认是有人冒充朋友进行诈骗后,柯先生随即向天河区员村派出所报案,警员到场查证其报案属实,于当日要求天河区美林海岸邮政储蓄所将赵某的账号进行冻结,并要求邮政储蓄所出具赵某开户的相关信息证明。由于尚未抓获诈骗人,无法确认赵某是否就是行骗者,在没有破案的情况下,柯先生一直无法追回这笔款项。于是,他以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为由,将账户主人赵某告上法庭。开庭当日,赵某并未出庭应讯。
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原告。赵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作缺席判决。遂判决赵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柯先生人民币1万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