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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3 09:48

全面解读国家三网融合战略和杭州试点

杭州日报  

距离国务院公布杭州成为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已经一月有余,业内人士依旧沉浸在广电与电信12年博弈后破冰的喜悦,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对于“三网融合”能给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还是一知半解,而杭州作为“三网融合”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又将有怎样的部署和规划?

舞台已经搭好,舞者也已千锤百炼……在“三网融合”这台好戏上演之前,先来研读一下这份国家“三网融合”战略和杭州试点的全面解读报告吧。因为了解,我们能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推进三网融合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分别在向下一代电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和演进过程中,网络的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都可以为用户提供打电话、上网和看电视等多种服务。三网融合的本质是未来的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都可以承载多种信息化业务,创造出更多种融合业务,而不是三张网合成一张网,因此三网融合不是三网合一

三网融合是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迅速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全球信息技术竞争,抢占未来信息技术制高点,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三网融合将实现广电、电信业务双向准入

国务院在《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国发【2010】5号)文件中明确了广电和电信双向进入的业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广电部门负责建议、管理和运营IPTV和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平台,同时进行内容生产,宣传部门指导。电信企业仅负责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其传输、分发网络应与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对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并提供服务质量保证。

三网融合实行分业监管,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非歧视等原则加强对广电企业、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

广电管理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

电信管理部门按照电信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

三网融合将按照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统筹规划建设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控系统,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三网融合将稳步推进,试点先行

国家推进三网融合将分成两个阶段。

2010 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力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升级改造,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2013 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国务院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国办发【2010】3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试点阶段(2010年至2012年)的试点目标、试点内容、试点步骤。文件明确,在每个试点地区(城市),IPTV传输业务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手机电视分发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由一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经营。

各项试点业务均应在可管可控的前提下推行,试点业务限于试点地区(城市)开展。国务院将按照自愿申报、审查筛选的方式确定试点地区(城市)和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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