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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王海”入狱

http://www.c114.net ( 2009/3/16 15:01 )

时报回顾
       2008年8月1日,本报《“短信王海”恶意投诉还是正当维权?》一文中报道了一位湖南农民陈曙光。由于不堪SP短信陷阱骚扰,陈曙光成为一名“投诉专业户”,每次被不良SP无故扣费,他都提出数千元不等的索赔。然而,2007年8月,陈曙光被公安部门从家里带走,并在看守所呆了233天,直到2008年4月3日,陈曙光被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才得以获释回家。

时报追踪

3月11日上午,去年曾向记者坚定地说,“我不会屈服,我将继续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的陈曙光,正在打印判决书的路上。3·15之前,他将正式向省高院提起申诉。陈曙光的代理律师罗秋林告诉记者,申诉书已经写好,要求湖南省高院重新对陈曙光“是否合法维权”给出说法。

事实上,SP的短信陷阱依然大量存在。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一些不良SP与山寨机厂商合作,在手机内部暗藏“陷阱”,诱使用户点击,从而扣除高额话费,而这些“陷阱”也是历经坎坷的陈曙光依然坚持维权的原因。

2009年2月25日开始三审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给了陈曙光和罗秋林更多的希望。“根据《草案》,运营商泄露和SP购买个人信息,都属于违法行为,希望这条法律可以从根本上解决SP乱发短信陷阱的问题。”罗秋林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陈曙光一案引起了人们对SP违法行为的重视,推进了个人信息立法的进程,对我国立法是有一定贡献的。但我希望陈曙光本人也能有个明确的说法,而不仅仅成为法律进程的踏脚石。”

   来源:I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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