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通信网  |  通信人家园

广电网
2011/10/18 10:39

微语论“见”:三网融合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流媒体网  李楠

日前,有消息传出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望在年底前后推出。而广电和电信博弈的焦点依然是试点城市的名单,对此两家已达成共识,将会重点考虑省会城市。此前,在2011(第十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也表示将尽快开展三网融合第二批城市试点。

众所周知,从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决定发布以后,到现在已一年有余,目前进程缓慢。古语有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三网融合第一批试点城市是否可以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标榜?有了“前车之鉴”,第二批试点城市是否可以观之、认知以超之?

对于,三网融合是否应该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博友带来了不同的意见:

质疑

杨景:从发展三网融合产业,推动新媒体市场发展的角度看,试点做法本身就值得推敲。

wang9213:三网融合周其仁是鼓吹者,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不理想。电信想插入视屏播放,遭遇广电部牌照审批问题。电视上网一是人没那个习惯,二是商业模式没有。电视人群以老年人和农村人为主,青年人看电视的人群在下降,电视人口和上网人口没有大的交集。

霜霜儿的知足:三网融合只是一场闹剧,真正该融合的合不了,不该合的瞎搞。只有工信部的电信管理职能与广电总局的广电管理职能融合了,才能真正实现三网融合。

金宇-互联网观察:成熟的技术,成熟的模式,成熟的网络,除了监管利益,试点意义何在?

荟萃人文-举撮机要:三网融合的技术问题很容易就界定清楚,但是利益格局就不是当事者能说的清了。正是因为我国的三网融合触及到了许多体制改革的东西,但大的体制改革并没有展开,现在的这些争吵都是新策略出台前的阵痛。但我觉得市场竞争,甚至利益斗争都是这两个行业发展过程中正常的东西,争完了,最终还是要回到理性合作,共同发展的轨道上来。

罗斯的微博:凡是闷声做的,现在都有竞争力,譬如电信、譬如华数、天威。总局属鸭子的,除了嘴厉害,走路都不稳。

殷建勇:除了电信要搞IPTV,哪有什么三网融合?

灯少回复@殷建勇:广电要宽带,要语音,要成立国家有线,要非对称进入,这不都是借着三网融合的名义要求的么,只是没有能力做而已。

江苏电信--周佳:这绝对是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很多壁垒还没打破。

清风羽扬:去年第一批试点推出时轰轰烈烈,然后在众多的期待中归于沉寂,如今就开始第二批了?

支持

脚悟:我认为是时候了,三网融合有利益国家和个人,对国家对个人都节约能源。我居住的小区就是例子,三家设施如蜘蛛网,不美观又浪费资源,磕磕碰碰。我看主要是三网领导站在什么样的利益角度了,拿出一颗为国为民的心吧!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三网融合再也拖不起了,这次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小组研究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方案,就是为了督促首批12个试点城市加快双向进入的进程。

微语论“见”:三网融合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http://www.broadcast.hc360.com2011年10月18日09:55流媒体作者:李楠

意见

吴纯勇:无论启动推出几批试点或者选哪些城市进行试点,在目前来看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快刀斩乱麻的解决掉第一批试点地区所遭遇的种种互设门槛的现状,否则出的试点城市越多,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如果无法解决这些问题,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就要通过试点的方式打造出不同于传统的那些业务模式出来。

乐视网_范晓京:网络,播控平台,版权商三方共商,合作,共赢才能长足发展。越多的牌照方越会形成区域壁垒,最大阻隔在于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真为用户着想就该在第二批试点城市中,开放互联网电视的试点。

总结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持反对意见的占大多数。回顾三网融合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零星”成效,第二批试点城市可以说是不被众人看好。

6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如何详细开展试点的35号文。文中提到,试点的步骤主要分为四步。其中,第一步为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为推动第一批试点;第二步为2011年7月至8月,进行第一阶段总结,根据总结测评情况提出第二批试点方案;第三步为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则要根据第一阶段试点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

由此可见,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的广度和范围要由第一批试点的成效来定。目前为止,三网融合第一批试点城市的情况,显而易见,并不怎么乐观,三网融合似乎正面临着“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踌躇。

向左走——继续巩固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并取得实际上的成功。

向右走——开展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不管是向左还是向右,三网融合都是在向“前”,因为趋势就摆在了那里。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视频
    为您推荐

      C114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1999-2024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 沪ICP备12002291号

      C114 通信网 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