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通信网  |  通信人家园

广电网
2014/3/6 16:43

全球内容分发网络市场格局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DVBCN主编 李远东

近几年来,特别是自 2007 年以来,随着互联网视频业务的快速发展,CDN 业务市场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目前第三方CDN在CDN业务市场上仍占据非常大的优势,市场相对集中。

越来越多的电信运营商、电视运营商以及大的内容提供商纷纷开始加入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的市场竞争中,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资费逐年下降,业务应用种类增加,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合并、兼并不断。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产业链逐渐形成,提供者处于动态调整之中。

随着互联网视频业务的快速发展,CDN业务市场特别是CDN视频业务市场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市场份额将被第三方CDN和提供 CDN 业务的网络运营商瓜分。

自CDN用以来,专业CDN的数量经历了从发展初期的迅速增长(2000 年全球达 50 家),到受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影响急剧下降(CDN 业务提供商的数量从2000年的50家下降到2002年的12家,再到 2004 年的最低点6家)的过程。从2006年开始,全球互联网视频业务量开始攀升,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提供者也随之又逐年增长,到2008年CDN业务又恢复到2000年的50家,而据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全球CDN 67家,其中第三方CDN 21 家,提供CDN 业务的电信运营商29家,提供CDN业务平台或管理平台的有17家。总之,CDN 的数量随互联网产业变化而变化,且与互联网产业发展正相关。

目前,大多数互联网视频内容提供者均利用CDN 业务来保证互联网视频业务达到用户所能接受的质量水平。其中部分内容提供商自建CDN,而另一部分则选择采用第三方CDN 的内容分发业务来实现。也就是说,有了内容分发技术和第三方视频内容分发业务提供者,视频内容提供者主要考虑到用户的体验及提供视频内容的成本,大多选择自建 CDN 系统或者选用第三方视频内容提供者所提供的业务,而不选择直接扩建自身的基础设施并向网络提供商租用大带宽的通信网络。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运营商考虑到视频内容分发业务未来的巨大市场,近几年逐渐跻身内容分发业务市场。

2006 年全球仅有 6 个电信运营商进入CDN市场,而到2010年有41家电信网络运营者电信运营商进入 CDN 市场。增长速率最快的是 2009 年和 2010 年:2009 年较 2008 年增加了 14 家,2010 年较 2009 年又增加了 17 家。进入CDN市场的电信运营商在全球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芬兰、荷兰、日本、印度、澳大利亚、中国和中国香港。

据ost&Sullivan,Akamai, Limelight, Cisco VNI, IBSG,IBSG analysis预测,2010-2015 年,全球 CDN 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增值业务(包括存储、转码、安全、广告插入、分析、咨询等) 收入所占比例最大。另据分析,2010-2015 年全球商用 CDN 业务市场的格局基本上与目前的格局一样。出于对其内容分发质量控制的考虑,一些内容提供者会采用自建的 CDN 来分发其内容而不选用商用的CDN。据预测,大约有 50% 以上的互联网视频流量不会放在商用的CDN上传送。

在最近几年,CDN 已经成为通信行业最为繁忙的领域之一,主要是通信网络提供者及已经进入到该市场的其他网络运营者,开始与专门做内容分发服务的 Akamai和limelight Networks等当前市场引领者争夺内容分发市场份额,形成了竞争的局面。

随着网络运营商(如 AT& T、BT 等)、内容和业务提供者(如 Amazon 等)快速进入内容分发业务市场,第三方CDN也开始向其提供内容分发软件产品,形成了某种合作关系和初步的产业链。此外,内容分发业务提供者之间的并购案例也不断增加,使得市场不断活跃,逐渐地更加合理和平衡。

KDDI在 2011年 10 月 12 日宣布该公司将花费 1.67 亿美元购买CDNetworks的 85.5% 的股份。KDDI将使用所购买的设施来加强其在亚洲在线内容分发服务。CDNetworks 自 2007 年每年业务收入增长 20% ,2010年的业务收入为 9 900 万美元。将于今年3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2014亚太全媒体CDN峰会”上,Level3通信集团亚太区副总裁Ricky Chau将探讨重新定义全媒体运营商的CDN,日本NTT原增值服务发展经理张倬敏将探讨国际运营需求与亚洲CDN行业发展趋势,中国电信广州研究院开发总监梁洁将探讨中国电信CDN业务发展,

另一方面,自 2008 年开始,许多互联网公司开始进入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市场。 如 2008 年11月,美国最大的在线零售商 Amazon 推出名为“CloudFront”的 CDN 服务,利用其位于全球各地的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服务,形成了对其在线存储服务(S3)和弹性计算云(EC2)W eb 服务的补充,使客户通过租用 Amazon 的服务免除大量的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和 Amazon 其他互联网服务一样,CloudFront也采取灵活的资费机制,按照流量收费,没有入门费或包月费,没有使用空间的限制,不用签订客户合同,而是根据使用情况对 CloudFront的客户收费。CloudFront主推静态内容分发服务,Amazon 也特别强调其分发大型文件的能力,来突出静态内容分发的优势。

随着电信网络运营商、电视网络运营商以及内容提供商进入互联网内容分发市场的竞争,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市场格局必将发生变化。传统的以Akamai公司为代表的纯互联网内容业务提供商具有进入市场早,系统覆盖面广,相关技术专利多,具有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运营及与多ISP 成功合作的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电信网络运营商和电视网络运营商具有接入网络、雄厚的资金、强大的用户群以及多年的网络建设和运营经验等多方面的优势;内容提供商具有全球业务运营经验,以及对互联网业务应用的技术和用户需求了解的比较深入等优势。因而在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方面三方各有自身的优势,在竞争中会有不同的定位和发展空间。

Informa Telecom s & M edia公司 2011 年针对未来5年谁将是互联网内容业务市场的主导者的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比例最高的观点是未来5年内互联网内容分发市场将由多个传统网络运营商瓜分,没有明显的主导者,其比例为22.4%。

考虑到互联网内容分发业务在技术、政策、用户需求、竞争各方原有基础和优劣势以及各方的努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来5 年的市场格局还有待市场的检验,同时可能并不是该
市场的最终格局。

预计在5-10年之间,内容分发产业将形成包括专门开发和提供内容分发业务软件产品的企业、提供内容分发业务设备的企业和提供内容分发业务运营的企业的产业链,同时随着互联网服务的不断创新,新的服务和应用的不断出现,在内容分发业务领域中会不断出现新的增值服务和应用。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视频
    为您推荐

      C114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1999-2024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 沪ICP备12002291号

      C114 通信网 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