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广电总局向各省广电局发出一道“41号文”。据悉,此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将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条规依法予以查处,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电视业务。此文一出,业界议论纷纷,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其中有观点认为广电这一举措会阻碍三网融合的进程。那么,在三网融合正在国内大力开展的时候,广电为什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这是广电的一次自我保护反应,因为电信运营商的IPTV已经影响了广电的根基。”中广互联CEO曾会明如是表示。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曾经提到,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希望在四月底可以完成,五月中获得批准后双方按照规范发放许可证后,可以相互进入,开始试点。而在4月8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105号文,提出要在3年内投资1500亿元新增5000万宽带用户,到2011年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8兆比特每秒以上,光纤入户量达到8000万户。虽然有分歧,但还是双方达成了在2012年底前将国内宽带业务的接入标准提高到8Mb/s。
但电信运营商将达标的时间提前了一年,范围从试点城市推广到了全国。正是电信运营商加快了脚步,使得广电采取了比较“极端”的对策。
其实清查IPTV,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广电在局部范围内已经有了尝试。今年2月初,广电总局向有关地方广电部门发出《关于责成上海电视台立即停止向广西、新疆电信公司提供IPTV节目信号源的通知》和《关于依法查处广西电信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紧急通知》,随后广西14个市电信公司的IP电视节目信号源及业务运营被叫停。
其实这次冲突是三网融合之中遇到的一个棘手的矛盾冲突,但这也是不可避免的,这要源于当初的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
在之前电信分析师付亮(博客)就有了预见:“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分别管理不同环节或领域,又与四大企业(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呈不同的行业管理关系,主管部委之间很难达成协调。”“从表面看,双向互入后,广电和电信运营商都扩大了业务范围,可提供更多种类的服务,但实际结果很可能是,在自己领地里步步为营,抵御竞争对手进入,而却要求竞争对手放开其领地,以供自己长驱直入。广电和电信运营商之间有不同的垄断资源,不同的进入目的,以及不同的进展安排,这些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在所有细节都提前达成协议,出现摩擦很难避免。”
如今电信运营商大力推广的IPTV,终于迎来了广电的“41号文”:一些地方的电信企业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严重危害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影响了国务院关于三网融合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正常建设。”
但两部门利益之争,最终损害的是用户的利益,也造成了很多资源的浪费。据中国数字电视主编包冉提到“这次广电清查波及的用户数量超过150万户,占全国IPTV用户数量近1/3,这些地方的电信运营商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所以如何调节双方的矛盾才是重中之重,唯有本着解决问题的精神才能将矛盾化解。不过据网上公开消息,“国务院近期将组织两大部委进行新一轮的沟通,届时双方可能都要做出一定让步,而广电对IPTV的态度也可能从目前的清查转变为更加严厉的内容监管,而电信方面可能会同意增加更多的三网融合宽带等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