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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
2014/6/30 10:11

广电总局念响互联网电视“紧箍咒”

中国信息产业网  那什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发函给浙江广电以及上海文广,要求其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这突然念出的“紧箍咒”让人不禁联想到本月初广电总局发布的自主研发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这两项举措,一方面显示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市场进行规范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可以被看做是广电主管部门对日益繁盛的互联网电视领域管理主权的宣誓。

TVOS成“盒子”的“紧箍咒”?

TVOS与“盒子”监管收紧之间有怎样的联系呢?

从“关闭函”来看,广电总局指出华数传媒推出的“天猫魔盒”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载有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的客户端软件,以及电视猫、泰捷视频、兔子视频等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这些软件为政治有害、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节目及侵权盗版节目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了中央要求和广电总局相关管理政策。

被直接点名后,华数传媒在回应“关闭函”时特别强调,华数传媒和阿里合作推出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存在的问题,经核查主要是因为目前采用的智能操作系统具备开放性技术特征,用户可自行安装独立的应用商店和下载第三方应用客户端。

由此可以看出,华数把违规内容产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操作系统的开放性。目前,尽管阿里、小米等企业都为机顶盒推出了自家的操作系统,但是安卓操作系统在“盒子”中仍是主流,而安卓操作系统的开放性,用户可以自行通过机顶盒在互联网上下载应用,“劣币”的涌入确实难以避免。

这一回应,恰恰和本月初广电总局发布的自主研发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形成呼应。本月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广电总局与一些研发单位共同研发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已经发布。业内人士分析,考虑到工信部历来作为电视机标准的制定方,广电总局很难将其电视操作系统TVOS1.0定为电视机的强制标准,但智能电视的内容播控平台牌照这一生杀大权掌握在广电手中,如果TVOS1.0系统市场化后,广电总局将有可能对“盒子”及终端上的应用实现可管可控。

互联网电视谁掌权?

无论哪种方式,“可管可控”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在互联网电视领域获取主动权,让广电系企业增加应对OTT的筹码。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自2009年开始得到迅速发展,市场规模2014年将达到1050亿元。面对网络视频、互联网机顶盒等OTT类业务的竞争,广电危机感日渐深重,在广电行业看来,最大的挑战便是互联网视频。

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电视盒子,第一种是拥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企业自行推出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获得此牌照的企业只有7家,并且都是广电系的企业,比如百视通。第二种是牌照厂商与硬件厂商或者视频网站合作推出的产品,也是没有牌照的互联网企业经营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曲线救国”之策,典型有爱奇艺、小米、乐视等。两类“盒子”比较而言,前者似乎有着天然优势,但事实上,后者的风头明显更盛。

由此看来,在“客厅争夺战”中,仅靠牌照来获取竞争优势已经不够。要想成为互联网电视的主导方,应对“盒子”等OTT的来势汹汹,还需要多设几道“关卡”。

根据广电总局的政策,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仍可以用牌照方的内容,但不能随意接入第三方App,接入也需要进行预装审核,这就从应用和终端上设置了门槛,TVOS则是着眼于操作平台层面的掌控,这种从应用到平台再到终端的掌控,确实能为广电系企业带来不少优势。

“阵痛”是否利于生态链?

广电总局这两项举措在网络上引发了大量“吐槽”。有观点认为广电总局“既是队员又是裁判,对网企不公平”;也有观点认为这样是把“互联网和网电网进行物理隔离”。事实上,在开放融合的网络时代,强堵的确不是监管的上上之策,但这些举措从长远来看也有积极意义。

对于机顶盒的监管,三网融合研究专家吴纯勇对《人民邮电》报记者表示,“将更好地规范互联网电视的内容传播渠道,通过严格管理像泰捷这样的软件,保证有线运营商的合法利益,并且,短暂的行业‘阵痛’会让这个新兴的行业形成一个更加健康的生态链”。

其实,在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的181号文中就已经有此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如此看来,“关闭函”并没有超出181号文的范围。

事实上,在现有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中,由于很多牌照商在推进自己内容平台的同时,在引入第三方视频内容上采取了相对宽松的集成策略,致使大量未经审核的互联网视频内容通过机顶盒进入互联网电视,从而造成当前的市场乱象。

此次监管针对的是山寨盒子和不良内容。此次“关闭函”针对的皆是持牌上岗的盒子,而游离在外的山寨盒子更是盗版、色情问题的频发地,如果不能快速有效地打击山寨盒子,将对有牌照盒子的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此次监管有利于厘清版权问题,创造一个更健康的生态。在这份“关闭函”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并没有封死路径,哪家企业的“盒子”能率先打开通路,合规合法开展业务,就能早日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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