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先生到南开分局经侦支队举报称,他于去年底在某大型商务网站看到“天津泰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发布的货源信息,称该公司有大量的过硫酸钠寻找买家。于先生看到信息后马上与这家公司取得了联系,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先后汇给对方10万元。可事隔多日,该公司却没有供货,于先生催对方发货,此时却发现电话打不通了。
经民警调查,网上这家“天津泰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纯属虚构,预留的座机号码实际是“虚拟号”。
办案民警提醒商家,上述案例是诈骗作案的一种常用手段,嫌疑人开通“虚拟号”业务后,可使自己的手机捆绑多个形同座机号码的“虚拟号”。对方拨打“虚拟号”时,实际上是转接到了嫌疑人的手机上。嫌疑人用手机打电话,对方显示的来电号码也是被捆绑的“虚拟号”。因此,商家在进行网上贸易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真伪,以免落入他人设计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