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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7 11:47

华为就孟晚舟案再发声明:将提请法庭以程序滥用为由终止引渡程序

C114通信网  蒋均牧

C114讯 6月7日午间消息(蒋均牧)加拿大时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6月7日凌晨0时30分),加拿大法院就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

华为媒体事务副总裁本杰明·豪斯(Benjamin Howes)表示,孟女士的律师认为,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并不构成犯罪,引渡申请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美国政府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充分,对孟女士的指控不能成立;加拿大的执法存在严重的程序滥用,孟女士的宪法权利被侵害;美国对华为的打压以及美国总统的相关言论也表明,此案件是政治和经济因素驱动,不是出于法治考虑。孟女士及其律师将以此提请法庭以程序滥用为由终止引渡程序。

去年12月,孟女士在加拿大转机时被拘,经历三次听证会后获得保释。但在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签发授权令启动了引渡程序。3月6日、5月8日,就引渡案相继举行了两次听证会,后一次批准了孟女士迁至肖内西(Shaughnessy)社区的居住申请,并确定了接下来庭审的时间表。

华为对于加拿大6月6日庭审的媒体声明如下:

大家早上好。我是Benjamin Howes,现任华为媒体事务副总裁。

感谢各位对此案件的关注。今天我代表华为给大家做一个简短的声明,以帮助各位更好的理解华为的立场。出于对司法程序的尊重,我稍后不会回答问题。

第一,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并不构成犯罪,引渡申请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

根据加拿大法律,如果被指控的行为在加拿大不构成犯罪,则不得引渡。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是基于违反美国对伊朗实施的单边金融制裁,而加拿大目前并没有针对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银行的相关交易不存在违反加拿大法律的风险,从而不会导致银行遭受经济利益损失风险。

所以孟女士在美国被指控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孟女士应该被立即释放。

孟女士的律师也将于2020年1月份提交动议,反驳美方基于欺诈罪引渡孟女士的申请。

第二,美国政府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充分,对孟女士的指控不能成立。

没有证据证明孟女士曾误导过任何金融机构,孟女士于2013年8月在香港向一家外国银行陈述的PPT也没有误导性。

银行人员完全了解相关问题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问题的判断不需要依赖孟女士的陈述。此外,银行完全了解Skycom在伊朗的业务和运营的性质,也了解华为与Skycom的关系。

孟女士及其律师在后续的听证会中将就此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第三,加拿大的执法存在严重的程序滥用,孟女士的宪法权利被侵害。

孟女士及其律师认为,孟女士在机场被捕时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加拿大针对孟女士的执法行动是对美国和加拿大引渡程序的滥用,是披着引渡程序外衣非法搜集证据,迫害个人权利。

孟女士的律师将于2019年9月提交披露动议,要求获取更多孟女士于2018年12月1日在机场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的记录。

最后,孟女士的律师认为,美国对华为的打压以及美国总统的相关言论也表明,此案件是政治和经济因素驱动,不是出于法治考虑。孟女士及其律师将以此提请法庭以程序滥用为由终止引渡程序。

华为坚决支持孟女士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相信加拿大司法系统能公正、高效地审理此案,作出有利于孟女士的判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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