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无论是互联网巨头还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传统银行业都将目光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产业领域发展得风生水起。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目前余额宝的用户超过8100万户,规模超过5000亿元。2013年则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爆发性成长的一年,整个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态势,涌现出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户、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在线金融信息服务等多种模式。
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不可避免带来一些问题和风险,如P2P倒闭潮,银行存款大搬家导致资金成本上升,进而使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加,过度宣传高收益忽视风险等等。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并没有改变现在金融的行为,并不是“新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而不能简单地任其发展。可以说,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迅速。
鼓励创新的同时完善监管,已成为我国金融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广泛共识。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说明政府一方面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确实让普通百姓尝到了甜头,如今越来越多互联网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宣传时突出“高出传统活期存款数十倍的回报”却绝口不提金融风险,可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或突发事件,可能会造成大规模挤兑或社会恐慌,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一旦出了事再来监管也就晚了。因此,为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一方面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决不取缔各种“宝”;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刻不容缓。
目前,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分工还不够清晰,有些交叉性产品并不能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同时,监管的规则也不完善。此外,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新模式层出不穷,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当前要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加大立法力度,强化互联网金融在资本金、经营风险和流动性等方面的监管;同时,更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监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