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对于各种“山寨”现象,是否侵权还是要具体分析、依法定位。对于“山寨”现象中的模仿现象,应当保护知识产权和保护合理模仿创新并重:对于“山寨”产品模仿足以造成混淆的,侵犯专利技术和商标专有权的,坚决以侵犯知识产权论处;对于“山寨”现象中的合法模仿及其基础上的持续创新则应予以倡导。——陶鑫良
“‘山寨文化’大行其道,以暴制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更不能不假思索地将所有问题一股脑儿地交给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来调控,对山寨问题应该用创新的办法进行引导。”——张平
山寨产品来势凶猛,当我们还在为是否该拥有一款山寨手机而犹豫再三时,市场上各种山寨笔记本、山寨家电已经铺天盖地席卷过来。
对于品牌商来讲,究竟是品牌保护优先还是也效仿山寨做法继而抢得市场先机,都得仔细掂量。而对于山寨厂家来说,在庞大市场诱惑和公众的吹捧下,都有可能置法律风险不顾而落入侵权的泥淖。
根据本报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做的一份关于“山寨产品是否创新&侵权”的调查显示,有近五成的人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山寨产品,近六成的人认为山寨产品是在模仿并认为山寨产品会掉进仿冒、仿制与侵权旋涡,但值得注意的是,认为模仿存在绝对不合理性的人数占样本总量的却只有两成多。
这意味着,山寨产品法律风险日益增大的同时,却留下了非常巨大的市场化操作空间。
针对愈演愈烈的“山寨产品”、“山寨文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4月21日公开对媒体表示,凡是创新的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都不支持、不赞成。然而,事实上,在法律界,对于如何界定“山寨”是创新还是侵权却存有争论。
市场“认可”背后:
正在增大的法律风险
这几日,在江苏苏州经营一家电脑店的李永林正忙着在深圳华强北电子市场考察各式山寨笔记本。看到山寨手机让他很多朋友赚得盆满钵盈后,面临风生水起的山寨笔记本市场,他决定再也不能错过即将到来的赚钱机会。
处于“山寨”产品发源地的深圳此刻已经俨然成为目前山寨消费性电子产业的集散地。各大电子消费市场上充斥着琳琅满目的山寨产品,山寨手机、山寨笔记本、山寨家电。
市场上很多原来生产山寨手机的厂商纷纷转战到笔记本市场,据PC研究机构集邦科技一份分析报告指出,目前在中国生产山寨笔记本的厂家初估已经达到300家到400家,平均一台价格约人民币1400元到1500元,更便宜的甚至还到900元,从Netbook上市引起话题以来,低价计算机就成为市场焦点。“在产业供应链方面,从早期的MP3、手机到现在的笔记本电脑,山寨产业供应链已经十分完整。”集邦科技深圳代表处市场部刘遵义表示。
据记者了解,去年中国上网本出货量达到了2000万台左右,而今年这一数字则将达到3000万台,目前全国近400家山寨笔记本方案提供商已经使整个市场规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而现在,让李永林更担心的是山寨产品的法律问题,“如果上游厂家提供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那么我作为经销商也难逃干系,如果被人告了,我不是也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根据本报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做的一份调查研究显示,近六成的人认为山寨产品是在模仿并认为山寨产品会掉进仿冒、仿制与侵权旋涡。
实际上,伴随着山寨产品诞生的第一天起,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就一直没有停止。
今年2月份,北京市一中院就对中国山寨汽车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中国3家企业侵犯了‘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客车,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应停止制造侵权客车,并共同赔偿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2000万元经济损失,支付116万元诉讼费。中国山寨汽车第一案以山寨车一审败诉而暂时告一段落。
多位知识产权界的法律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随着“山寨”向各个产品领域的蔓延,山寨产品的法律风险将日益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