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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1 11:06

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要探索创新、合作共赢、依法依规

C114中国通信网  李明

C114讯 4月21日消息(李明)在近日举行的“2015中国虚拟运营发展论坛”上,对于我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发展,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一是要继续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切实转变观念,共同探索合作共赢;三是要依法依规经营,共同做好试点的总结工作。

陈家春指出,向民间资本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工信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民营资本进入通信行业的突破口、切入点,是行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我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一年多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工信部共分五批向42家民营企业发放了试点批文。为组织做好试点工作,工信部成立了多个司局共同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推动解决企业在试点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先后出台了简化审批、放开资费、统一标准等一系列的鼓励和引导政策,协调人民银行、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支持转售业务发展,切实减轻了民营企业行政审批的负担,积极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在政府部门、基础电信企业、转售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前期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和困难已经在逐步得到解决。截止到目前,已有近20家企业正式放号运营,累计发展用户超过470万,累计投资超过21亿,试点工作的整体进展顺利。

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要探索创新、合作共赢、依法依规
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 陈家春

同时,陈家春强调,在试点过程中,作为参与主体,政府部门、基础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必须发挥好各自的作用:首先,政府部门作为试点的组织者,移动转售向民间资本开放,市场主体增加了,用户权益保障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任务更重了,这给政府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原有的政策和监管措施在转售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可能有一定的不适应,无论是准入政策、批发价格管理、号码分配原则,还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等,都需要逐步通过试点进行探索和完善。其次,基础电信企业是试点的重要合作者,基础电信企业既要做好移动转售企业的支撑保障工作,同时也要对移动转售业务带来的通信市场的变化做好准备;作为试点的重要合作者,基础电信企业在商务谈判、基础标准、系统对接、号码制作和互联互通等方面都在积极探索、逐步完善相关机制,为转售企业提供完善的支撑保障做出了很大努力。此外,转售企业是试点的主要实践者,目前转售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推出的语音流量不清零等创新服务和资费方案,得到了用户的欢迎,同时对基础电信企业的业务创新形成了反向激励作用。随着相关政策和机制的逐步完善,转售企业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到位,市场定位逐步找准,我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与此同时,陈家春指出,当前我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企业拿到业务许可后没有清晰的思路,业务运营的准备不足,还处于观望阶段,当然这其中可能还有一些企业是从战略角度考虑,要把准备的工作做实,所以可能也是在下半年蓄势待发;同时,还有一些企业缺乏电信运营的经验,后台系统支持跟不上,造成服务投诉比较多,影响用户的业务体验;此外,一些企业创新能力还不够,业务内容没特色,尚未形成差异化的优势;还有一些企业出现了忙于发展用户,又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用户质量不高;当然,还有的基础电信企业内部机制建立不完善,业务合作进展较慢;在监管层面,批发价格调整的常态化机制,包括转售业务号码下一步如何分配,以及业务能力逐步向转售企业开放等问题,也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在陈家春看来,试点中暴露的问题越多,试点的意义也就越大,这些问题在试点中发现,不断去磨合、去解决,才能为今后我们转售业务正式商用打下更好的基础。而对于今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发展,陈家春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要继续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转售企业要实现企业的新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快速演进变化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找准定位、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针对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加大对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的创新力度,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相结合,瞄准“互联网+”的大市场。

二是要切实转变观念,共同探索合作共赢。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加快为转售企业经营转售业务做好号码制作、互联互通等相关基础支撑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拓宽合作思路,共同探索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还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力度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要依法依规经营,共同做好试点的总结工作。转售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行业的管理规定,发展与合法合规要一起强调,要把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保证网络和信息安全与发展同样放在首要位置,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此外,陈家春呼吁,在今年下半年试点的总结工作中,希望我们的协会、专家、转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都积极参与进来,加强各个问题的研究和沟通工作,共同推动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按照计划,移动转售业务2015年将结束试点工作。”陈家春表示,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工信部将一如既往支持企业创新、加快发展,与转售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共同做好后半段的试点工作,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还将重点做好试点评估检查工作,抓紧检查试点当中的问题。同时,能够加快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完善,能够争取移动转售业务顺利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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