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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8 17:10

刘利华充分肯定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C114中国通信网  乐思

C114讯 3月8日消息(乐思)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修订)》)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两会期间,针对无线电领域的热点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接受了媒体采访。

刘利华充分肯定了修订后的《条例》。他表示,无线电频谱资源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它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着人类对频谱资源需求的急剧膨胀,其有限性日益凸显。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保障无线电频率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无线电波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无线电技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应用,1993年发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亟需进行修订。

他认为,此次修订《条例》,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决策部署,围绕无线电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主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基础性法制保障。《条例》修订工作从完善无线电管理体制、提高频谱利用效率、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出发,围绕无线电频率、台站、设备和安全等核心问题,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这将为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频谱资源供给环境。随着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无线电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频谱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条例》修订过程中抓住频率管理这一核心,建立了商用频率的招标拍卖、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以及频率收回等相关制度,为频谱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三是为简政放权、创新无线电管理注入了新动能。自1993年《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国家关于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特别是本届政府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条例》修订过程中,理清思路、尊重现实,取消、下放、调整了相关审批事项,完善许可流程,利企便民;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填补了无线电管理法律制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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