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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
2020/1/15 16:51

支持广电与运营商合建5G实验室 山东发布广电领域新文件

DVBCN广电网  张晓宝

近日,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对下属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及其他有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确立了到2025年形成大屏小屏共振互哺、电视端与网端有机联动、电视播出与短视频传播相得益彰的立体融合传播格局。还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骨干集团、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形成产业融合纵深推进、视听产业链条不断健全的新局面。

在媒体融合方面,要求支持市县广电机构重塑策采编发流程,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融媒体产品、技术跨区域联合协同,推出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品牌项目,形成省市县全媒体传播矩阵。

监测监管方面,要求建设全省广播电视、IPTV和网络视听监管系统,构建跨行业、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实现对广播电视、视听网站、IPTV、OTT以及“两微一端”等全媒体、新业态、新服务的有效监管。

整合方面,要求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深化有线电视网络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推动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推进“享TV”智能终端发展,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加快建立有线、无线、卫星混合覆盖的广电智能综合覆盖网,构建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技术体系,实现天地一体的有线无线业务融合。

在广电5G方面,支持山东广电网络发挥广电5G牌照及网络资源优势开展5G网络建设;支持开展基于5G测试网络的4K/8K超高清视频应用研究,打造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为重点的5G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场景。

支持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及相关单位、企业合作,建设5G联合创新实验室,推动基于5G技术的智慧广电创新和应用,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和5G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基于5G技术的广播电视音视频传播体系构建和新兴业态监管方式。

以下为文件全部内容:

关于加快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宣传工作、媒体融合工作和视察山东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促进全省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辐射力显著增强,在文化产业中所占比重稳步提升。广播电视主流媒体阵地进一步巩固,媒体内容呈现方式、传播方式、互动方式和盈利模式实行新转变,形成大屏小屏共振互哺、电视端与网端有机联动、电视播出与短视频传播相得益彰的立体融合传播格局。优质内容供给能力全面增强,“鲁剧”品牌持续提升,网络视听提质升级,推出一批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的精品佳作。智慧广电建设取得重要成果,高新技术深入融合应用,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研发应用能力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优势特色鲜明、创新活力迸发的“智慧广电”山东模式。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骨干集团、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形成产业融合纵深推进、视听产业链条不断健全的新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壮大新兴主流媒体

1.做强做亮新闻宣传。聚焦核心宣传,不断深化拓展广播电视“头条”建设和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多形态、多角度、深层次、持续性开展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成系列成品牌的宣传报道,推动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精心把握宣传节奏,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宣传主题、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策划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新闻报道和融媒体产品,形成梯次推进、相互衔接、节奏分明的宣传态势。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塑造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山东形象,落实“时效度”要求,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全省上下思想统一、力量凝聚,打造与全省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的良好舆论氛围。健全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完善重大宣传报道一体化统筹机制、舆情会商机制、议题设置机制、宣传调控机制,健全超前引导、过程管理、应急处置的工作体系。创新新闻宣传方式和手段,利用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开展分众化、专门化、精准化宣传,利用人工智能、短视频社交等新业态创新报道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的接受度、满意度。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监听监看专报、优秀节目经验分享等机制,对新闻宣传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指导。

2.推进媒体深度融合。顺应网络化、移动化趋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全媒体资源和特色品牌优势,统筹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探索适合自身的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发挥山东广播电视台龙头作用,支持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建设,鼓励“闪电”品牌做大做强,建设区域融媒体协作体系,打造全媒体服务、智慧化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支持市县广电机构重塑策采编发流程,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融媒体产品、技术跨区域联合协同,推出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品牌项目,形成省市县全媒体传播矩阵。整合省市广播电视优势资源,加大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和内容扶持力度,深度参与和主动引导广电融媒体服务向基层下沉。

3.精简精办频率频道。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强化受众意识,加快流程再造,推动制作生产、传播分发、运行管理和体制机制等各环节共融互通,优化频率频道结构布局,推动频道频率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和高质量发展。开展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综合评价试点,推动节目传播信息大数据体系、传播效果客观评价体系建设,形成口碑和大数据相结合、抽样调查数据和大数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

4.提高监测监管效能。建设全省广播电视、IPTV和网络视听监管系统,构建跨行业、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实现对广播电视、视听网站、IPTV、OTT以及“两微一端”等全媒体、新业态、新服务的有效监管。坚持线上线下一个标准,坚持重要保障期大检查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建立落实安全播出岗位责任制、安全播出事故查处制、检查督查制、防范保障制、应急演练和评比奖励机制,扎实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工作。持续开展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宣传中的不良现象,净化荧屏声频和网络空间。

(二)持续繁荣内容产业发展

5.加强内容选题规划。坚持早谋划、早布局、早启动、早实施,聚焦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和沂蒙精神,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推出精品”要求,编制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重大主题创作规划。建立完善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作品种子库、优秀题材库、人才专家库,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重点选题创作生产格局。

6.推动电视剧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剧本孵化计划,完善优秀剧本遴选机制,建立签约编剧储备库,搭建剧本交流推介平台,加强优秀剧本创作引导,提高电视剧原创水平。深入实施“百部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推进计划”,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和从业人员关注现实题材创作,注重质量提升、类型深耕、产业拓展、多屏传播,创作生产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电视剧。优化对电视剧制作机构宣发、购销、播出等流程的跟踪服务,引导制作机构按需生产、以播定投,实现播出效益最大化。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探索省市县合作共创项目机制,支持一线影视工作者深入一线、体验生活、采风创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设智库等方式,探索开展影视作品综合评价试点,建立多维度的公平、公允评价体系,综合解决过分强调收视率、点击率等问题。

7.优化网络视听产业布局。全面发力网络视听产业,引导全省网络视听从业机构创作传播更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书写讴歌新时代的视听精品,推出一批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网络动画片,提高我省网络视听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做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引导服务,强化对优秀作品的跟踪关注,推动题材规划关口前移、立项创作关口前移、备案审查关口前移,线上线下全方位做好网络视听作品版权保护。积极争取省级文化领域相关资金,每年支持奖励一批重点题材网络视听文艺精品佳作,组织开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短视频大赛和评优活动。建立全省网络视听产业联盟,完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研评和引导机制,助力网络视听制作机构实现人才、资源互联互通。加强与国内短视频头部平台、MCN机构合作交流,聚合技术、内容、服务、用户、流量资源,打造具有齐鲁特色的短视频、微电影系列品牌。支持国内外知名网络视听平台、短视频创作基地、专业制作中心落户山东,打造网络视听产业政策洼地、创新高地。

8.引导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建立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激励机制,加强跟踪指导服务,提升节目原创和内容深耕能力,扶持创作一批“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引导广播电视机构从以节目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开展基于用户收视行为深度分析的内容生产,借助融合传播和新兴技术,再造制作、宣发、购销、播出体系和流程,创新内容呈现方式,提升视听体验,增强用户粘性。加强文化、公益类节目创作,研发出更多蕴含中华文化、齐鲁文化基因的原创节目模式。积极拓展产品开发、衍生产品市场,提升产业价值链,促进创意制作和相关产业创新融合,提高精品节目的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建立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实现县级公共性、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共享、制作共享、内容共享。

(三)全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

9.构建“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加强技术规划,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广电5G、有线无线卫星智能协同、5G高新视频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推动先进技术和综合应用集成创新。培育发展广电大数据产业,支持广电大数据研发基地建设,利用广电行业数据资源,开展用户行为深度分析,推动节目内容制作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为政府部门、媒体、公众提供广电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持智慧广电家庭物联平台建设,发挥广播电视互联互通、用户资源优势,建设智能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智慧广电对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政务的服务引领。支持全省广播电视机构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和有线电视网络,广泛参与“数字山东”、雪亮工程、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应急等建设,加快“齐鲁文化云”、“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电视端落地推广。

10.建设新型传播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总局《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技术指导意见》,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深化有线电视网络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推动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推进“享TV”智能终端发展,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加快建立有线、无线、卫星混合覆盖的广电智能综合覆盖网,构建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技术体系,实现天地一体的有线无线业务融合。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完善应急广播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网络,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

11.发展高清及超高清电视。按照“标准先行、试点先行、政策指引、逐步推广”方针,建立和完善高清电视节目的采集、制作、播出体系,加快推进省级和市级广播电视台实现高清化,支持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开展高清化改造,使高清频道成为我省主流播出模式。支持山东广播电视台开展超高清电视应用创新实验室建设,开展超高清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标准编制,抢占超高清视频领域发展制高点。支持山东广播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市级广播电视台开通4K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开展体育赛事、纪录片、影视剧、文化科技等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适时开展8K超高清电视制播试验。鼓励超高清视频自主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4K/8K超高清芯片、机顶盒的产业化配套。推动重点城市社区建设4K超高清视频业务体验点,支持移动终端与家庭电视屏互动功能的集成开发,推动超高清电视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应用,将电视屏打造成集新闻资讯、生活服务、娱乐休闲等于一体的智慧家庭终端。

12.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应用。紧密跟踪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发展,融入我省5G产业发展大局,支持山东广电网络发挥广电5G牌照及网络资源优势开展5G网络建设。支持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开展基于5G测试网络的4K/8K超高清视频应用研究,打造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为重点的5G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场景。支持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及相关单位、企业合作,建设5G联合创新实验室,推动基于5G技术的智慧广电创新和应用,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和5G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基于5G技术的广播电视音视频传播体系构建和新兴业态监管方式。

(四)发挥产业载体支撑作用

13.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山东广电传媒集团等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推动企业改革创新、整合资源、放大优势,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传媒集团。积极开展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引导推动各类主体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文化责任。在政策允许领域,支持国有影视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形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山东海看、山影制作等企业上市融资,在上市辅导、申报等环节提供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鼓励民营影视企业、个人工作室参与重点项目创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影视剧制作发行、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旅游开发、影视衍生品生产、影视文化服务,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民营影视企业。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发现和扶持一批版权交易、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等文化企业,为视听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新兴业态企业成长工程,健全新业务体系,促进短视频、音频、网络直播、电竞直播等业务形态健康发展。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14.提升基地(园区)集聚功能。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遴选和培育机制,形成一批定位准确、梯次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配套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试验孵化作用,重点支持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山东数据湖产业园、中国(济南)新媒体产业园建设,形成科技创新、高新视听、融合发展、链条重构、平台云化等方面研发、实践、应用新高地。支持现有影视产业基地(园区)提质增效,鼓励产业基地(园区)建立众创空间,构建文创、科创人才培养平台,精准推进影视产业招商,集聚优质影视资源要素,提升基地(园区)服务水平。建立基地(园区)沟通协商机制,引导各市以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强化土地、政策、资金、人才等支持条件,建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某一领域产业基地(园区),促进基地(园区)错位发展、合作共赢。

15.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山东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聚焦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培育储备一批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项目。实施项目库更新完善机制、评估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库进行有效管理。对入库项目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技术引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各类要素向产业链附加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集中。

16.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推进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产品传播、版权贸易、技术服务,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广播电视对外开放格局,形成一批富有山东特色的对外广播电视交流品牌。支持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加强向“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到境外建立海外公司、开展影视节目播出时段、开展版权合作、合拍影视作品,加快本土化进程。支持我省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设备及工程设计、承包等工程服务出口。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总局“视听中国”播映工程,组织参评“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中非影视合作创新提升”、“亚洲影视(广电视听)交流合作计划”等工程项目。加大展会统筹指导力度,通过协调重大活动、举办主题论坛、加强推广宣传等多种方式,支持各市打造广电特色显著、融合特色鲜明、引领作用突出的重点展会品牌和国内国际一流产业交流平台。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保障。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战略思维、机遇意识,打破观念瓶颈、惯性思维,增强做好产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全行业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合力。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人社、金融、文旅、网信、工信、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和工作配合,营造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的良好环境。

18.用足用好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让广电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项扶持资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项目政策。落实《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推进影视创作及产业发展“三个创新”的工作措施》等文件,确保影视政策落地落实。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政策,规范引导企业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按照市场机制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19.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增强市场活力,指导民营企业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大力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缩短备案立项审批时间,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建立省局联系帮包服务制度,定期走访听取企业单位需求和建议,帮助解决或推动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化制度保障,将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制约产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大力开展引资金、引人才、引机构“三引”,实行备案立项、摄制服务、审查发行等各流程“一站式”平台服务,引导更多省外大型制作机构、项目、优秀资本投资山东。

20.强化人才保障。坚持早发现、早储备、早培养,重点遴选推荐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业人才。围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通过专题培训、阶段轮训、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重点培养媒体融合、采编制作、视听技术、业务营销、监测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以及特殊技能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推动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专家智库,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业发展急需专业培养和人才培育,实现人才集聚共享和产业提质升级的良性互动。健全人才选拔使用和奖励激励机制,建立竞争上岗、薪酬绩效、优胜劣汰机制,打破地域、所有制、人员身份等限制,在项目申报、业务培训、评比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打通广电媒体单位技术职称与行政职务互通的晋升通道。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海内外高端人才来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创业。

21.完善统计支撑。加强产业统计体系建设,建立产业数据发布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针对性、时效和指导性。紧密结合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的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科学设计统计指标,完善统计标准,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供给消费、智慧广电等专项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系统建设,拓展统计数据采集和服务渠道,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分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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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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