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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30 10:51

福建实行电信业务经营 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

人民邮电报  吴江波

为深入推进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开展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工作。

开展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是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的一项监督检查措施。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配合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管检查。此次年报工作包括组织报送、社会公示、年报抽查、信用记录等。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企业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本着“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年报工作,加强引导,做好政策宣贯、咨询服务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妥善地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以及相关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被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开展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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