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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2 14:48

中银律师张华薇:利用反垄断等法律手段保护半导体企业利益有着重要意义

集微网  茅茅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薇

在7月19日下午的 2019 集微半导体峰会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薇发表了《半导体行业如何利用反垄断等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的主题演讲,主要介绍了中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不可靠实体清单背景的情况。

其中,中国反垄断法于 2008 年 8 月 1 日开始正式施行。据张华薇介绍,中国反垄断法主要有四大部分内容: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是对横向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制;三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事先申报;四是行政性垄断。

不同于中国反垄断法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际上在九十年代便已存在,而在2019 年 4 月 23 日进行了最新修订。那么,中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张华薇对此表示,前者属于经济行政法,后者属于知识产权法。中国反垄断法主要是防止过度集中、滥用,重点针对市场优势企业,是实现合法竞争的前提和保证;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各个经营者,重点针对中小企业,是进行合法竞争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此外,张华薇介绍,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 2016 年 7 月开始正式实施,目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在全国基本建立。最后,不可靠实体清单就比如像美国对中国华为的断供。张华薇表示,如果不是商业原因考虑的话,利用不可靠实体清单针对某个企业,是非常好用的法律手段。

张华薇认为,利用反垄断等法律手段保护半导体企业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包括政治意义;产业安全和维护企业权益的意义,可以维护产业安全、争取自主研发时间、形成对垄断企业的威慑、预防断供风险、完善供应体系;还包括法律意义。

有些半导体企业可能会担忧,如果对着干是否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对此,张华薇表示,不会引发任何安全问题,反而会为企业争取有利条件、摆脱卡脖子、受制于人的窘况。此外,从法律层面来看,也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

最后,对于半导体企业未来的操作建议,张华薇指出:首先企业要自查,系统梳理和上下游的供应合同和合作关系,寻找素材和寻求突破;其次,密切关注上下游、同行业的经营者集中(购买股权和资产、协议控制,设立合资、合营、产业联盟等),及时利用这些机会向手机联盟反映诉求或举报;最后,密切和手机联盟的沟通、反映情况,从而利用法律手段达到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效果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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