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通信网  |  通信人家园

资讯
2020/5/25 11:45

短短三年半时间 O-RAN已成为美国政策一部分

C114通信网  艾斯

C114讯 北京时间5月25日消息(艾斯)O-RAN联盟技术指导委员会联席主席Sachin Katti近日在接受FierceWireless采访时表示,业界对Open RAN技术的采用和兴趣“令人惊喜”。

Sachin Katti与他人联合创办了一家名为Uhana的初创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7月被VMware收购。Uhana为移动网络运营商提供分析功能,从而对其4G5G RAN获得更深刻的了解。Sachin Katti目前在VMware担任战略、电信和边缘云副总裁。

就他目前在VMware的职位而言,他表示,无线接入网的虚拟化类似于核心网的虚拟化。“VMware在核心网市场有着非常大的参与度。我们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转变:RAN功能正在虚拟化和容器化。”

他说,电信运营商有望通过使用水平云以不同的方式构建其RAN、核心网和运营支撑系统(OSS)。Sachin Katti表示:“VMware是虚拟化领域的领导者,构建了水平的电信云来处理在其之上的核心网、边缘和RAN功能。”

O-RAN联盟

最近,O-RAN联盟与电信基础设施项目(TIP)宣布了一项联络协议,有望避免两个组织重复工作。

“这将有助于协调两个不同组织的努力。”Sachin Katti说。“O-RAN专注于架构和接口,而TIP专注于基于O-RAN架构和接口构建白盒设计。”

实际上,TIP对于其针对运营商的解决方案所用的标准和规范是不设限的。TIP与各种标准组织合作。但是它与O-RAN联盟的合作,将允许双方进行消息共享以及联合测试和集成工作。

TIP最近宣布启动了Evenstar RRU计划。合作伙伴包括沃达丰德国电信、Mavenir、Parallel Wireless、MTI和AceAxis。Evenstar计划致力于为4G和5G网络构建符合3GPP和O-RAN联盟规范的通用RAN参考设计。

Sachin Katti说,通过O-RAN联盟和TIP的努力,为MTI等合同制造商提供了新的机遇。MTI这样的合同制造商,过去一直不为人知,它们实际上一直为爱立信诺基亚等规模更大的供应商提供无线设备硬件。“它们拥有RF IP,除了像爱立信和诺基亚这样的传统渠道外,现在他们还看到了直接向运营商销售的机会。”

Open RAN政策联盟

另一项巩固Open RAN发展的举措是,本月初,由移动生态系统多家企业成立的Open RAN政策联盟宣布启动,目的在于倡导有助于推动Open RAN技术发展的政府政策。

Open RAN政策联盟的创始成员企业有31家,包括:Airspan、Altiostar、AWS、AT&T、思科康普戴尔、Dish Network、Facebook富士通、谷歌、IBM英特尔Juniper Networks、Mavenir、微软NEC、NewEdge Signal Solutions、NTTOracle、Parallel Wireless、高通、乐天移动(Rakuten)、三星、西班牙电信(Telefonica)、US Ignite、Verizon、VMWare、沃达丰、World Wide Technology和XCOM-Labs。

就在上周末,诺基亚宣布也已加入Open RAN政策联盟。诺基亚是第一家加入O-RAN联盟的主流设备供应商,该公司目前正共同主持致力于定义开放式前传接口和近实时RAN智能控制器(RIC)的工作组,这将有助于实现网络的自动化与优化。

政治与RAN

两三年前,认为美国政客会推出与特定无线技术相关的法案似乎是不切实际的。但是,随着特朗普政府对中国供应商华为中兴通讯进行攻击,这便成了当前的现实。

今年1月,一个由美国参议员组成的两党联合小组提出了一项法案,将提供超过10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投资华为和中兴通讯以外的西方替代公司。这项立法将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至少拿出7.5亿美元,或者新拍卖频谱牌照年度拍卖收益的5%,来成立一个O-RAN研发基金,用以刺激开放架构、基于软件的无线技术的发展。

“就在短短三年半时间里,O-RAN已成为美国政策的一部分,我对该技术所引发的关注感到非常惊喜。”Sachin Katti说。

支持O-RAN的政治推动力很大程度上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美国没有一家电信设备供应商能与华为、爱立信或诺基亚匹敌。但O-RAN联盟、TIP和Open RAN政策联盟等组织的发展势头,可能会为初创企业打开市场。由于硬件/软件的解耦,经济正在发生变化,这使得规模较小的供应商也能够参与竞争。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版权说明:C114刊载的内容,凡注明来源为“C114通信网”或“C114原创”皆属C114版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摘编,违者必究。对于经过授权可以转载我方内容的单位,也必须保持转载文章、图像、音视频的完整性,并完整标注作者信息和本站来源。编译类文章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证实其描述或赞同其观点;翻译质量问题请指正

热门文章
    最新视频
    为您推荐

      C114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1999-2024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 沪ICP备12002291号

      C114 通信网 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